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對于 征地 我們國家是有一套 征地補償 的規定的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因為征地肯定是要損害少數人的利益來為了大家和國家的利益。對于征地補償方面各個地區的補償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但是一般都是按照土地用地類型,地面上的附著物還有土地的大小。那么四川瀘州的 征地補償標準 是什么? 征地補償 第五條征收農村 集體土地 時,由具備相應土地勘測資質的單位實地勘測,并按國家規定地類標準進行分類的面積作為計算征地補償的依據。 第六條被征收耕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按規定程序公布,并作為征地補償計算依據。 第七條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據實計算支付。 第八條征收耕地每畝的土地補償費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收土地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征地統一年產值的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征地統一年產值6倍計算。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減半計算。 第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單位按征收土地面積以每畝500元的標準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集體經濟組織對剩余土地進行調整。 第三章人員安置范圍 第十條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具備以下條件的成員予以安置: (一)市、縣政府發布征地公告或調查公告之日,被征收(用)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籍農村居民(不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或 退休 人員、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二)從被征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征入伍的服現役的義務兵、服役8年以下(含8年)初級的士官; (三)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現服 有期徒刑 或被 勞動教養 的; (四)被大中專院校錄取時戶口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且征地時尚未畢業的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含畢業一年后重新再讀學生); (五)征地公告或調查公告之日起至市縣政府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止,依法婚嫁、法定 撫養 贍養 、依法生育,并經公安部門認定可以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入戶的,享受安置。 不符合前款(一)--(五)項規定上述條件的在籍人員,只辦理農轉非手續,不予安置。 第十一條被征地人員的年齡,以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為基準日,以戶籍管理部門登記的年齡為準。 第四章人員安置 第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或土地依法被全部征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農轉非,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用于人員安置。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依法被部分征收的,人員安置按人隨耕地走的原則安置,農轉非人員安置數為征收耕地面積除以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收土地前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用于土地被征收后確定的農轉非人員的安置。 第十四條未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人均分攤費用,由征地部門一次性支付給其 法定監護人 。 第十五條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安置辦法如下: (一) 養老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繳費,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由征地單位一次性為其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征地時一次性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 工資 ×60%×20%×繳費年限。 3.征地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總基數的8%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建立個人賬戶。 4.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應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保 經辦機構從其符合領取基本 養老金 條件并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5.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參保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國家、省上的統一規定執行。 (二) 醫療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為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征地時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按9年年限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征地時已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按20年年限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 2.征地時一次性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當年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繳費年限。 3.征地時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從停止享受被征地農轉非人員 失業保險金 的次月起連續享受9年的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征地時已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人員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 醫保 待遇至終身。 (三) 失業保險 1.征地時由征地單位按下述辦法,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費,為征地時年滿16周歲未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辦理失業保險參保手續: 征地時征地單位為農轉非人員繳納失業保險費,包括:1.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月標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距離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實際月數(最多不超過24個月);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瀘州市上年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的9%(當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最低標準×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3.生育補助金=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金×0.4%;4.喪葬補助和一次性 撫恤金 =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金×0.15%。因失業保險待遇調整,征地時未繳足的,調整后在政府土地收益中列支補繳失業保險費。 2.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從征地單位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不得超24個月,且不超過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享受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待遇,生育補助金、死亡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支付條件和標準與正常參保失業人員相同。 3.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憑工商 營業執照 ,一次性領取未享受完的失業保險金,以后不再享受醫療、生育、死亡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救助制度。對家庭確有生活困難,符合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城鎮醫療救助條件的納入城鎮醫療救助范圍。 第十七條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內拒不領取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的,有關費用以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的名義專戶儲存,視為已進行補償安置。 第五章 房屋拆遷補償 安置 第十八條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人員為本辦法第十條人員,和本辦法施行前已征地農轉非但未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員。 第十九條農村房屋 拆遷 ,按瀘州市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給予補償。房屋拆遷后,被拆遷戶用每人30平方米的合法房屋面積進行置換,由征地單位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積,以貨幣補償方式給予支付(貨幣補償標準另行制定)。結算辦法:貨幣補償費乘以30平方米減去550元/m2乘以30平方米。 第二十條被征地范圍內,在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長期居住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非在籍人員,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無房屋產權的,可享受優惠房屋安置: (一)城鎮居民與被征地農村居民 結婚 或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本辦法施行前已征地農轉非人員在農轉非前結婚,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農村居民代表證明,夫妻長期居住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自己的房屋產權,經單位或街道辦事處證明無其他房屋產權的。 (二)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條件的未成年子女(含屬城鎮居民的未成年子女和原農轉非人員的未成年子女)。 (三)與被征地人員存在合法贍養、合法撫養(撫養人員為未成年)關系的人員。 房屋安置結算辦法:每人按30平方米享受還房面積補助。貨幣還房款按被征地所在地應享受的還房價格扣減550元每平方米后50%乘以30平方米計算。 第二十一條被安置人員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還房安置證明,在辦理 房屋產權證 和國有 土地使用權 證時,各有關辦證部門應免收其除工本費以外的屬 購房 人繳納的各項規費。 第二十二條戶口不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 繼承 、贈與或其它方式在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有房屋產權的,以及集體所有的房屋,按瀘州市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給予補償,注銷產權。 第二十三條殘疾人的貨幣還房款,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第二代)確定的等級可在還房款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進行補助。 對于 四川瀘州征地補償標準 是什么的問題四川省當地的政府已經規定的非常的明確了,對于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我們是歸屬于哪一個區域,因為當地政府規定的是分區域進行補償的,每一個區域的補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隨后我們就應該按照流程一步步來。
廣安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2022是什么?被 征地 人員安置 第十一條 被征地人員安置對象為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享有農村 集體土地 承包權的常住農業人口(含現役義務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專學生、正在服刑及勞教人員)。 自《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政府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之日止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依法婚嫁遷入的農業人口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 第十二條 被征地組下列人員不享受補償安置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 (一)《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非法定婚姻或 撫養 、 贍養 關系遷入的人員和其他違規遷入人員。 (二)《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增加(遷入)人員(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員除外)。 (三)《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前遷出、死亡人員以及服役轉干人員和服役滿8年以上的士官。 (四)以前征地已安置的人員(包括以前征地應農轉非而未轉非的人員)。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十二條所列不享受補償安置的人員,其戶籍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根據自愿的原則,可一并辦理農轉非手續。 第十四條 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的人數,按照征收耕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組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確定。被征地組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為被征地組總耕地面積除以被征地組總農業人口。 被征地人員的年齡,以政府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為基準日,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年齡為準。 第十五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年滿16周歲及其以上符合條件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由征地單位向 社會保險 經辦機構為其一次性繳納一定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其繳費基數為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 工資 的60%,繳費比例為20%(其中征地單位繳納12%,被征地農民個人負擔8%)。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征地單位從其所得的征地安置補助費中(為扣減個人應繳勞動力 失業保險 費的剩余部分)代扣代繳,不足部分由征地單位承擔。征地單位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繳費基數的8%為其建立個人賬戶。 (一)根據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的實際年齡,按照從16周歲開始實際年齡每增加2周歲增加1年繳費年限的辦法(即滿16周歲繳費1年,滿18周歲繳費2年,以此類推,下同),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 (二)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未達到領取基本 養老金 條件的,應按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納年限達到15年以上(含15年),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金手續,并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并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調整政策。 (三)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數除以計發月數。 (四)在未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死亡或已領取基本養老金死亡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其個人賬戶余額及利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 法定繼承人 或指定受益人。 (五)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死亡后的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并按規定支付 喪葬費 和一次性 撫恤金 。 第十六條 政府批準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年滿16周歲及其以上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本人堅持貨幣安置的,可由本人申請,經司法公證后,將其安置費一次性支付給個人。標準為征地時所在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人均享受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數額。征地安置時,已按月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第十七條 政府批準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不滿16周歲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由被征地組直接向其 法定監護人 發給生活(安置)補助費,標準為征地時所在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人均享受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數額。 第十八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且處于失業狀態并有就業愿望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納入失業保險范圍,由征地單位為其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免費發給《四川省就業失業登記證》。 (一)參加失業保險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在依法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義務后,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為其建立個人繳費記錄,并按規定提供失業保險待遇。 (二)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領取 失業保險金 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其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管理服務等與當地城鎮其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同等對待。但是,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并享受 退休 養老金待遇的,應停發失業保險待遇。 (三)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失業保險費的繳納,采取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負擔的辦法。應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標準為:以政府批準補償安置方案時,本人在當地享受全部失業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其中個人應繳部分,按戶口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繳費基數的1%計繳10年,從本人的安置補助費中抵繳;其余部分由征地單位承擔80%、被征地組承擔20%。應由被征地組和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費用撥付過程中統一辦理,并及時足額劃入失業保險基金賬戶。 (四)符合享受失業保險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持《四川省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待遇手續,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審核確認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期限,按規定提供失業保險待遇和再就業服務項目。 第十九條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 ,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由當地政府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一次性繳納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本人不繳費。其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城鎮規劃區內按批次實施土地征收的,由政府從土地收益中列支,其個人參保情況由經辦機構按規定申報,規劃區域外按項目單獨選址辦理土地征收的,由征地單位承擔,列入劃撥和出讓土地成本。一次性繳納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為: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6%×15年。 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之日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在城鎮安置的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重新在城鎮就業的,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沒有就業的,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對上述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可根據本人年齡、參保類別及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的規定,給予一定繳費年限補助,用于建立醫療保險關系,所需經費城鎮規劃區內批次征地的由政府從土地收益中解決,城鎮規劃區外單獨選址項目征地的,由征地單位承擔,列入劃撥和 土地出讓 成本。補貼年限:男年滿50周歲不滿60周歲和女滿45周歲不滿55周歲的人員,補貼7年;男年滿18周歲不滿50周歲和女滿18周歲不滿45周歲的人員,補貼5年。 第二十條 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所需社會保障資金,原則上由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單位共同承擔。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社會保障所需資金的個人繳費部分,從其所得的安置補助費中直接繳納。被征地在城鎮安置人員安置補助費全部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個人繳費部分后不足的部分,由征地單位負責,列入劃撥或出讓土地成本。 第二十一條 對家庭確有困難,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在城鎮安置的被征地人員,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對符合城市醫療救助條件的納入城市醫療救助范圍。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林木補償費 第六條 征收土地統一年產值,按照經省政府批準后廣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執行。 第七條 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征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10倍計算。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地組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人均耕地在1畝及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6倍計算;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統一年產值的6倍計算。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減半計算。 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塘、庫、堰及園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補償,但不計算農轉非人員。 第八條 征收耕地的青苗補償費,大春按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60%、小春按統一年產值的40%標準執行。 在征收土地范圍內間種的林木、樹竹,按1500元/畝的標準補償到被征地組, 由鄉鎮督促被征地組合理分解支付到所有權人。補償后的樹竹林木,由所有權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對征收土地范圍內間種的林木、樹竹,被征地組三分之二以上的群眾不愿意按1500元/畝的標準進行補償的,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鄉鎮、村及所有權人進行實物清點,按附表三的標準進行補償,補償費用直接支付給林木、樹竹的所有權人。 成片種植的(0.5畝以上的)防護林、特種林、果樹及其他經濟林木、桑樹、茶樹、園林喬木及花灌木等,按附表四的標準補償。補償后由所有權人自行砍伐或移植。 征收土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由實施征地補償安置部門支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九條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直接支付給被征地組,由被征地組扣減勞動力農轉非人員失業保險集體應繳部分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被征地組要按照政務(村務)公開的要求,將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使用管理情況公開。 第十條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原則上在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給個人。對參加社會保障的,安置補助費首先用于繳納被征地農民本人的社會保險資金,在農轉非手續辦理后15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社會保險機構,作為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個人繳費部分,多余部分支付給個人作為生活安置費用。不滿16周歲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的生活(安置)補助費由被征地組在辦理農轉非手續后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監護人。 建(構)筑物 拆遷補償 和安置 第二十二條 征地 拆遷 補償的建(構)筑物必須具有合法手續、正規成型和有使用價值。所有違法違章的建(構)筑物和廢棄的設施、住宅周圍的自然道路、坎溝、天然石坎(壩)一律不予補償。 第二十三條 征地被拆遷戶搬動材料和租借房屋及搭建工棚等遷家移居,每戶一次性發放搬遷(家)補助費,標準為:家庭人口1—3人600元,家庭人口4人800元,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1000元。 對被拆遷戶的電話移裝、網絡移接,每戶各補償500元,搬遷后保留戶頭,重新安裝時,有關部門只收取搬遷安裝工料費。對有線電視的被拆遷戶,搬遷后每戶補償500元,保留其戶頭,重新安裝有線電視,有關部門所收材料工時費每戶不超過500元。 對被拆遷戶其它室內設施拆遷每戶補償1500元。 建(構)筑物拆遷補償和附屬設施補償標準按附表一、附表二的標準計算補償。 第二十四條 城市(鎮)規劃區內批次征收土地涉及住房拆遷的,實行還房安置或貨幣安置;實行還房安置的,由實施征地拆遷的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具體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被拆遷戶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標準按每人35平方米的標準(含公攤面積,下同)計算。 被拆遷戶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積內不支付 購房 費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拆遷補償。 被拆遷戶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家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是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必須是持有合法手續的權利人所屬戶籍登記人員;3.必須是在被拆遷住房內長期居住的家庭人員。 以下人員享受還房安置,納入原家庭人口合并計算:1.原未享受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的被拆遷戶原征地就地農轉非人員;2.長期在被征地組居住的鄉鎮原臨聘的“幾員”、輪換工、下崗職工;3.經原有權機關批準回到原村民小組居住的退休干部、職工、教師等;4.現役義務兵和上士(含上士)以下士官、在校大中專學生、正在服刑及勞教人員。 (二)原被拆遷住房面積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按附表一規定標準補償收購。 (三) 安置房 的建設由區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統一組織修建或在土地拍賣時配建或在市場上購買 商品房 安置。 (四)安置房用地實行劃撥供地。 (五)安置房的建設標準按商品房住宅小區修建,根據規劃和安置需要可修建多層、小高層、高層;供水、供電、供氣單位確保建成的安置房通水、通電、通氣;小區內配套設施齊全。其設計方案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查提供,在征求被拆遷戶意見后實施。安置房選址要充分尊重被拆遷戶的意見,充分考慮水、電、氣等市政基礎設施配套。 (六)安置房套型分為3種,按建筑面積計算:70平方米/套、105平方米/套、140平方米/套。 (七)人口為4人或4人以上的被拆遷戶,可對應選擇兩套達到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安置房。 第二十五條 城鎮規劃區內商業門面房的認定及補償。 (一)商業門面房的認定:位于民政部門命名的已建成的街、路、巷,并辦理了 營業執照 、繳納了相關稅費、經營3年以上且仍在經營的門面房,可認定為商業門面房。 (二)商業門面房實行貨幣補償,標準為:進深7米按附表一相同結構補償標準的3倍計算,進深超過7米部分按附表一相同結構補償標準的1.5倍計算。 (三)被拆遷戶將原住宅擅自改為經營性用房的,拆遷時仍按住宅標準補償。 第二十六條 被拆遷戶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后,被拆遷房屋及附屬設施由實施拆遷的單位組織統一拆除,殘值歸政府。 對不符合享受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的被拆遷戶實行貨幣補償安置。 實行貨幣安置的,按附表一和附表二的標準補償,自行拆除,并不再選址建房。 第二十七條 城鎮規劃區外和單獨選址項目征收土地涉及的房屋拆遷,可實行貨幣補償安置,按附表一和附表二的標準補償,自行拆除。 被拆遷戶拆除后需要建房的,原則上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統一規劃選址,安排到農民新村或居民點集中建設,所需土地由被征地組或被征地組所在的村民委員會調劑解決。新建房屋占用耕地的,按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減半補償,但不計算農轉非人員安置,涉及的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按本辦法標準補償。減半補償的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組,不納入被征地組農轉非人員安置經費,由被征地組按有關規定使用。新建房屋占用非耕地的,不予補償。 被拆遷戶新建房屋占用土地面積人均不能超過30平方米,家庭人口在3 人以下的按3人計算,4 人的按4人計算,5人以上的按5人計算。涉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要加強對被拆遷戶新建房屋占地、建設的管理和指導,協助辦理建房有關手續。有關部門免收一切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二十八條 統一修建安置用房的,安置房建設應提前準備,原則上做到先安置、后拆遷,確需過渡的,要落實過渡房源,支付過渡費。過渡費支付標準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還房安置被拆遷戶的,從拆遷還房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的過渡費:標準為1—3人的4000元/戶•年,4—6人的6000元/戶•年,7人以上的7000元/戶•年。 還房安置的拆遷過渡期不能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過渡費增加一倍支付。 凡提供了安置房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安置房的,不再支付過渡費。 (二)對實行貨幣補償安置自拆自建需要過渡的被拆遷戶,由拆遷人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標準,一次性支付6個月的臨時過渡費。 第二十九條 征收魚塘按魚塘的水面面積2000元/畝的標準補償魚苗損失費,魚塘的其他附屬設施按廣安市征收土地的地面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標準執行(見附表二)。 第三十條 征收土地涉及到預制場、學校、醫院、敬老院、廠房、水塔、配電房(站)、抽水站等建筑物,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征收土地涉及的桿管線遷移,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220V(含220V)以下電力桿線按電桿數量計算,對每桿一次性補助1000元(其桿數為拆遷桿數和恢復新建增加桿線數之和)。 (二)廣播、電視、電話設施拆遷按電桿數量計算,對每桿一次性補助800元(其桿數為拆遷桿數和恢復新建增加桿線數之和)。 (三)220V以上的10kv、35kv等電力桿線和移動、聯通、電信以及國防光纜等通信設施以及輸油輸氣管線和供水管道遷改、文物保護等補償費用,由征地單位與產權單位進行協商確定補償金額,協商不成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中介機構評估,按評估價格進行補償后拆除。 對于廣安市的征地補償的相關規定,首先土地補償費按照每年生產總值的10倍進行計算。而補償費用則按每年6倍的方式進行計算,而相關的樹木、林地的相關賠償則按照1500/畝來進行相關的計算,這就是相關 賠償標準 。
四川省2022年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一、四川省 征地補償標準 是多少?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四川地補償費用是如何計算的? 1、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四川省2022年房屋征收辦法 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 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事實上,也是給大家提供了四川省征地補償標準的大概參考范圍而已,作為一個省份,就算是在四川的成都,在成都的中心地帶和偏遠的郊區征收土地這完全不是一個性質,而且政府征收土地,有些是荒山,有些是菜田,有些就是屬于耕地,要準確的知道征地補償標準必須把這些問題都確定了才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