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一、非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上限是多少? 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上限為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月 工資 的2倍。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因此這里的最高賠償就是24個月的 賠償金 。 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計算,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平均工資計算方法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 以上提到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工資”是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加班 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三、各種情況分類詳述 1、在兩種情況下(一是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崗后仍不勝任工作的;二是單位跟勞動者協商一致,由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的), 經濟補償金 應分段計算,08年以前部分最高12個月,08年后不作限制。【08年前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執行,08年后根據《 勞動合同法 》執行】 2、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單位需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這里“經濟補償金標準”則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3、勞動者以單位違法( 拖欠工資 等)提出 解除合同 ,“經濟補償金標準”則不用分段計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4、勞動者僅僅以單位在“08年之后”不依法繳納 社保 (指沒有拖欠工資、 加班費 等情況之下)為由提出解除,經濟補償金只發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5、在本單位工作不到十年,最后一次合同期滿終止,經濟補償金只發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6、在本單位工作已滿十年,最后一次 合同到期 ,勞動者同意終止的,經濟補償金也只發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7、在本單位工作已滿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勞動者不同意離職的,單位必須續簽勞動合同,單位不續約的話屬于違法解除或終止,適用第“2”種情形的規定。 8、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如果是違法解除的,按雙倍即24個月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由上文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我們可知,解除勞動那個合同的情況有非常多的劃分,但是就所有的情況綜合來看,最高的賠償金額為24個月的工資賠償,月工資的計算方式正文中也有明確的計算方式。建議大家在遇到法律糾紛時,優先選擇與單位進行友好的協商,爭取達成一致,否則費時費力,非常影響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勞動仲裁,求知道到底能賠多少錢根據勞動仲裁申請人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的合理申請依法裁定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等的支付責任。
法律分析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那么仲裁庭會根據雙方當事人意愿進行調解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調解不成或者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進行仲裁,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請求和事實情況依法進行仲裁前調解和仲裁,仲裁庭可以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如果是追索勞動報酬,那么仲裁庭會依據法律規定裁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欠付工資,如存在未簽署正式勞動合同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需從勞動者入職后第二個月起至第十二個月止共計11個月,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追索工傷醫療費,仲裁庭將結合工傷保險賠付情況以及實際醫療相關費用的情況,依法裁定用人單位支付應付費用;如果追索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那么仲裁庭將結合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關系情況,根據法律規定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賠償金即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他勞動爭議。
勞動賠償最高能賠多少個月勞動賠償最高能賠12個月。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傷最高賠多少錢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統籌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六個月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的月平均工資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
2、供養親屬撫恤金:適用范圍:為職工死亡時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配偶每月40%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其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他親屬每月30%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孤寡老人每月10%。總額不得超過因工死亡職工的工資;
3、一次性死亡補助: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標準:31195元/年乘以20年=62.39萬元。
拓展資料:
工傷事故(又稱勞動事故)是指在職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內、工作時間中,因從事與生產有關的活動時所發生的人身傷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
廣義的工傷事故還包括罹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基本精神,我國工傷事故賠償中所指稱的工傷事故采用的是廣義。遭遇工傷事故的勞動者,可視情況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分類
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工傷事故報告流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后第一個工作日將《惠州市工傷事故報告表》提交至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提交方式:傳真、郵件或網上提交。
網上辦理說明:
1、登錄工傷事故報告在線系統;
2、進行條件自檢、填寫業務表單;
3、上傳所需的紙質材料掃描件;
4、完成申請。
審核:符合條件的,通過審核,狀態在網上公布;不符合條件的,在通過網絡告知情況。
搜集證據
尋求證據以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是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前提條件,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就無法進行工傷認定,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上崗證、工資條等。
勞務糾紛賠償標準【法律分析】
工傷事故賠償糾紛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職工本人或家屬要求企業予以經濟賠償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的糾紛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勞務關系中沒有工傷問題,雇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可以按普通侵權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最高是賠12個月還是工作幾年幾個月公司違反勞動法單方解除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你的勞動合同后你應獲得的賠償如下:
1、按勞動法第40條規定的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按勞動法第47條和第48條及87條計算工齡賠償應為“X15個月X2倍=30個月工資”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該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具體計算詳見本條第2.1款和2.2款:
2.1 按 勞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計算,公司應賠償你15個月的工資(工齡尾數不足半年的部分補半月工資,工齡尾數超過6個月的補一個月工資)。
2.2 按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七條規定,你的工資賠償還應翻倍,即你的工資賠償應為“15個月工資*2倍=30個月工資”。
3、依據以上第1條和第2條的計算,你應獲得的補償為:“1個月工資+30個月工資=31個月工資”。
4、除以上應得賠償31個月工資外,還應獲得當月已實際工作而應得的工資。
涉及和適用的《勞動合同法》的條款如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的月工資未達到當地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故不適用補償12年封頂的限制,而應按實際工齡15年計算補償工資)。
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按你所言貴司可能涉嫌違反勞動法如下:
1、公司未按勞動法第36條規定與你進行協商,且未達成協商一致,屬公司單方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違約。
2、公司并未出現勞動法第40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且公司也未按第40條第三項的規定就關于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一事與你協商,更無達成協議一說。故公司違反勞動法第40條第三項的規定,屬于違法行為。
3、公司只是經營困難,并未達到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二項規定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情形。且公司未按第41條之裁減人員第二項規定的應當優先留用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
3.1 而你的工齡超過10年,依據勞動法 第十四條可訂立法定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糾紛最高賠多少錢 了。
3.2 所以,依據勞動法第41條相關規定,就算經營困難用人單位裁減人員,你也應屬于優先留用人員,如果相同崗位有比你工齡短的人員留用下來就可證明你公司違反了勞動法第41條的規定,屬于公司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