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1、醫療費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他醫用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異)×住院天數3、營養費營養費賠償金額: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異)。4、后續治療費醫療機構出具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6、誤工費(時間、收入)誤工時間:誤工事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定鑒定機構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費的計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7、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務業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計算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8、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_12776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_5130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9、鑒定費。根據鑒定費發票確定。10、交通費和住宿費(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規發票,也難以證明是由此次事故實際發生的)交通費賠償金額=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住宿費賠償金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可按照100元/天計算)11、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12、喪葬費喪葬費金額=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即19825.5元13、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5000,30000—50000 《關于印發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贛高法【2020】45號)二、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江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江西省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支出計算。
護理費賠償最新標準是多少2020護理費賠償標準: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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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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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2020年人身損害賠償規定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伙食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殘疾賠償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生活費和撫慰金。具體賠償標準如下: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5、交通費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6、住宿費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7、營養費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8、殘疾賠償金(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喪葬費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11、死亡賠償金(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12、生活費(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13、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注: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保險公司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護理費賠償標準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
1、護理費的賠償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2020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員的期限來決定的,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無收入的,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2、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
3、護理費賠償計算公式為:人身損害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數。關于營養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