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1、醫療費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他醫用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異)×住院天數3、營養費營養費賠償金額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異)。4、后續治療費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意見確定。5、殘疾賠償金(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21873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8781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6、誤工費(時間、收入)誤工時間:誤工事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定鑒定機構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費的計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7、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務業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計算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8、被撫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_12776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_5130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2776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5130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9、鑒定費。根據鑒定費發票確定。10、交通費和住宿費(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規發票,也難以證明是由此次事故實際發生的)交通費賠償金額=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住宿費賠償金額=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可按照100元/天計算)11、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12、喪葬費喪葬費金額=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即19825.5元13、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5000,30000—50000 《關于印發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贛高法【2020】45號)二、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江西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江西省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支出計算。
2022年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進行執行。在進行賠償計算時依據的是江西省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于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實際誤工日期多于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詳細可支配收入數據?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6元/年
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16981元/年
3、城鎮居民年消費性支出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22134元/年
4、農村居民年生活消費支出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13579元/年計算公式為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醫療費賠償金額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
誤工費賠償金額:有固定工資的:誤工費賠償金額工時間(天)×收入水平(天元)
綜上所述2022年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參考以上,服從國家安排。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江西10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江西省十級傷殘賠償項目有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二、誤工費三、護理費四、交通費五、住宿費六、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七、營養費八、鑒定費九、十級殘疾賠償金十、殘疾輔助器具費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十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江西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住院天數
3、營養費
營養費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營養期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或鑒定機構意見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100元/天。
4、后續治療費
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鑒定機構意見確定。
5、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9860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828元/年×20年×傷殘賠償指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19860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7828元/年×5年×傷殘賠償指數
6、誤工費(時間、收入)
誤工時間:誤工事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者定鑒定機構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誤工費的計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7、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計算參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意見確定
8、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12776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5130元/年×(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12776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5130元/年×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_12776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 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_5130元/年×[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_÷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12776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5130元/年×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9、鑒定費
根據鑒定費票據確定
10、交通費和住宿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時間、地點、人數、次數相符。
住宿費=一般公職人員出差住宿標準100元/天×住宿天數
11、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其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2、喪葬費
喪葬費:28735元
13.死亡賠償金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623960元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264840元
14、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江西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江西省四級工傷賠償項目包括了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醫療費用+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費+其他合理費用。具體計算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1、傷殘補助金:二十一個月本人工資;2、傷殘津貼:本人工資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的75%;3、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
護理費賠償標準護理費賠償標準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工費用計算:護工有收入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的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工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江西省護理費賠償標準 ,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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