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那騎自行車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的人也是有一部分責任的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因為人行道是非機動車走的。小車既然在這里能撞到騎自行車的人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那么小車的責任是絕對的。
正常行駛中小汽車與逆行自行車相撞誰負責任逆行被車撞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騎自行車的人在本起 交通事故 中要負主要責任。根據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而騎自行車逆行符合過錯情形第八條“逆行行駛”的特征,理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由于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面前屬于弱勢群體,所以交警在劃分責任的時候,依據相關交通 法規 ,照顧弱勢群體的一方,通常不會判自行車全責,而是讓自行車一方承擔主要的事故責任,機動車一方承擔次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 證據 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騎自行車同向行使被小車碰了說是有30/%責任怎么認定的?騎自行車走機動車道是違法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的……
在人行橫道上騎自行車被汽車撞了,責任怎么劃分!??!如果在人行橫道上面騎自行車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而被車撞了,那肯定是汽車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的責任大,汽車就不應該開到人行橫道上去,這個最好報警,讓警察來處理劃分責任。
小孩子在小區騎自行車撞上別人的小汽車是誰的責任如果車輛在行駛中屬于相撞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機動車應當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不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可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所以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停車后被自行車撞上,則小孩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孩子還是未成年根據相關法律,應是監護人承擔。
法律分析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相關法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幾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被監護人致人損害責任是八類特殊侵權責任中最為復雜的。構成被監護人侵權責任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損害由被監護人所造成;二是責任承擔者與加害人之間存有 監護關系。本責任采無過錯責任原則,監護人承擔此項責任不以具有過錯為要件,也并不因其盡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了監護責任而免責,而僅僅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單位監護人不是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在具體承擔責任方面,被監護人有財產的,應首先從其財產中支付,不足部分始由監護人賠償;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發生侵權行為的,應首先由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擔責任,只有在其獨立承擔有困難的,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才負補充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自行車撞上在路邊停著的汽車,誰的責任要看情況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建議報警請警方來鑒定。如果沒亂停,應該不要負責。應當報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來確定責任。
一、停車路邊劃分有停車位,屬于合法停車騎自行車被小車撞了誰的責任 的,騎車人的責任。
二、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屬于緊急停車,且在車后方設置有警示標志的,騎車人撞上,還是騎車人的全責。
三、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汽車屬于違章停車,且沒有設置警示標志的,違停車輛將承擔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責任,騎車人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