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快遞理賠金額按照雙方之間的約定進行賠付。如果雙方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法律依據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1)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2)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民法典對快遞損壞的賠償標準【法律分析】
(一)在快遞服務經過中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快件(郵件)發生延遲、遺失、損毀和內件不符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的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公司應當按照與用戶的商定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依法予以賠償。(二)公司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商定的,對于買下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買下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限定賠償。對于未保價的快件,《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限定卻有分別。《郵政法》限定,未保價的快件應按事實上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出所收取郵資的3倍。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限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商定,給另一方導致損失的,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導致的損失。在事實上中,如果消費者與快遞公司發生賠償紛爭,快遞公司更傾向于引用《郵政法》的限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條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
第六百零四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快遞運輸損壞賠償是如何規定的(一)保價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的快遞丟失或者全部損毀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的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快遞賠償的四種條件 的,按照保價額與快遞全部價值的比例對快遞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快遞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快遞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快遞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郵政法》第四十七條,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