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因部門解散辭退員工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員工能得到什么樣的賠償?
對一般勞動者的補償,公司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要是沒有提前通知的話,需要額外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給員工。格外,公司提前解散,導致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了,還需要對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在公司工作一年,就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支付12個月。
一、用人單位存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事實,勞動合同將無法繼續履行。
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技術變革、經營調整、部門裁撤、搬遷等客觀事實的變化,在出現這種客觀變化后,原來所依據這一事實訂立的勞動合同將無法再繼續履行,這也是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的前提。
二、必須先行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事實之后,用人單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勞動關系,而是要先行就變更勞動合同進行協商,例如安排勞動者到其它崗位等,只要雙方能協商一致,對于變動后的內容,則法律不予干涉,所以協商是法律規定的一個必要的階段和過程;只有在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未能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否則可能構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三、用人單位決定解除勞動關系的,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是二項選其一,用人單位具有選擇權利,即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系,但需要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也可以選擇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在解除,以給勞動者有充分的準備時間。
綜上分析,用人單位崗位取消,如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則上述的三個條件必不可少,但是在實務中,不少用單位確實存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事實,但是由于在解除勞動關系的程序上出現嚴重失誤,以至于產生許多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最終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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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門解散辭退員工該如何賠償具體賠償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的標準是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很多的勞動者都可能會遇到用人單位解散員工的情況,這就會涉及到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的問題,很多人會不了解,以下分享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1
一、因公司原因解散員工如何補償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情形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解散的情況有哪些
1、公司章程規定解散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中規定有其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現的,公司應當解散。
在上述情況下,公司解散無須股東會再另行作出決議,但公司也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股東會決議解散
雖然未到營業期限,但是根據需要,股東會可以作出決議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項,所以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請求法院解散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東所持表決權不超過三分之二,通過股東會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決議。這時,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4、受行政處罰解散
公司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行為,公司被行政機關依法決定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行政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必須依據人大制定的法律或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明文規定,法律無明文規定時,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最常見的情形是,公司自行停業,實際處于解散狀態,但公司股東不按規定進行公司解散清算,也不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最終,公司因沒有在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時間內接受年度檢驗,被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5、被法院宣告破產解散
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或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公司被法院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宣告破產而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根據需要,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可以作出公司合并或分立的決議。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原公司解散。
對股東會關于合并或分立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公司原因解散員工如何補償?員工在公司解散的時候,也可以看看自己可以拿到什么樣的賠償,該爭取的賠償一定要爭取。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2
一、單位解散員工 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據此,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們有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協商不成,員工可依法向單位所在地或勞動關系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二、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單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需要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時,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公司解散勞動合同什么時候終止
是不是說公司解散一旦啟動,勞動合同就當然終止呢?這并不盡然,因為公司解散需要經過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在清算程序中,公司清理的債權債務中應該包括職工的 “勞動債權”,如職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等法定應付款項。
而且上述 “勞動債權”是優于國家稅收和其他債權清償的。只有當公司經過必要的清算程序后,公司才能依法注銷。而一旦公司注銷,那么公司就產生法律上的人格消滅,勞動合同的一方主體消滅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將很難得到保護。因此勞動合同終止必定是在公司清算過程中,選定合適的時間進行。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勞動合同終止理應被認為是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因此在公司啟動解散程序時,公司應該在公告債權人的同時,通知全體職工通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終止時間及相應安排。
用人單位需要提前解散的,則必須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此時就是不允許解散。當然,提前解散意味著就會提前終止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并不是因為員工過錯導致的.,所以單位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員工做出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解散員工如何賠償3
公司宣布解散員工怎么補償
法律分析:需要支付賠償,按照其工作年限進行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因為公司解散會拿到經濟賠償嗎公司解散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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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因部門解散被裁有賠償嗎 ;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