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是不能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按年限賠償,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如果被辭退可以收集相關證據進行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員工嚴重違紀或者其他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認定員工嚴重違紀,必須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辭退違紀員工的重要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行政法規以及政策性規定,并已經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只有依據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做出來的辭退決定,才可以成為仲裁機構或者司法機關的判案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想辭退我但讓我自己寫辭職申請,怎么辦?這個情況首先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你要先了解一下勞動法規定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公司辭退你雖然不違反勞動法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但必須做出相應的補償給你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所以你可以向公司給你合理的補償,如果能滿足你的合理要求后,然后再寫辭職報告,這是相互協商解決勞務糾紛。
公司辭退我但讓我寫辭職首先試用期內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如果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你想離職,需要提前三天給單位說,如果公司想辭退你,不要寫辭職,讓其讓其直接辭退就可以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了,試用期內如果公司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辭退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的,不過既然不能勝任,或者公司想辭退你,還是不要在了,不過試用期內的工資公司是要支付給你的,如果不支付,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企業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為什么單位辭退一定要讓你寫自愿離職?您好,要是我,就不寫。看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他能怎么樣,不行就去告,反正有說理的地方。
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所以單位不開除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賠錢。
假如離職的是高管,那么每個月工資一萬,工作六年。那么單位就需要支付6萬元的經濟補償金,作為單位如果能夠想到其公司辭退我卻讓我寫辭職書 他讓員工主動辭職的辦法,肯定是不愿意支付這筆錢的。畢竟員工主動離職,如果單位并沒有侵害你的合法權益的,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現實情況中確實存在,一些公司明明要開除職工,但是卻要職工填寫主動辭職申請表。這是為什么呢?
大家遇到這種情況,千萬不要簽字,否則會造成自己的大量勞動保障權益損失。
首先,用人單位開除試用期職工,要告知職工理由,比如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等等。不告知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不可以。
第二,如果過了試用期。不勝任工作,違反規章制度,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主要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或者,第40條第一,第二款規定。按照第40條規定,職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都是需要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或額外支付一個月的補償金,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些接解除情形可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勞動合同到期為由,不再續簽勞動合同,也是必須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也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用人單位故意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額度的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工資標準是應發工資,而且是前12個月的月度平均應發工資。
如果我們主動簽署離職申請,除了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損失外,我們還會損失失業金。
失業金如果是職工主動離職,也是不符合申領條件的。
所以,職工千萬不要主動簽署離職申請。即使被單位開除,我們沒有經濟補償金,也可以領取失業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