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崗位職責和目標怎么寫
崗位職責和目標怎么寫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無論兼任還是兼管均指不同職務之間,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于不同職位類型范疇。崗位職責和目標怎么寫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我來分享范文。
崗位職責和目標怎么寫1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員工的素質,增強企業員工“熱愛企業,熱愛本崗”的積極熱情,按照集團的要求,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特簽訂此員工崗位責任書,用以明確簽約人在本公司工作崗位中的責任。
第一條本簽約人所在的部門:崗位:姓名:
第二條根據本公司《內部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其員工應遵守制度如下:
1、嚴格按規定時間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請假必須履行必要的請假手續,如有違反,公司將按曠工執行。
3、每個員工必須忠于職守,工作時間不打斗、打罵、干私活、酗酒,不準擅離工作崗位。
4、員工每天上下班,要有本人簽到,每月按工作考勤記錄結算工資,凡不按規定簽到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第三條根據本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其員工安全責任是:
1、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明確個人崗位防火責任。
2、學習貫徹消防法規,掌握消防知識,熟知消防工作“三懂三會”配合本崗搞好防火安全日查工作,積極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確保防火安全。
3、保證本人不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熨斗等電熱器具,不私拉私接電源,有需要找專業電工。
4、不在辦公樓內焚毀文件和廢紙等,不亂仍煙頭、火柴梗,杜絕火險隱患。
5、不在防火通道,樓梯等安全出入口,通向消防設備和水源的通道以及配電盤(箱)處存放雜物。
6、積極參加公司內部組織的各項安全消防教育培訓活動。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積極參與撲救并迅速報警。
7、對于公司內辦公室、變電室、機房設備間、泵房的設備設施等重點要害部位各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堅持每日對所負責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做好防火等各項安全工作,發現問題立即采取臨時措施,及時上報不得拖延。
8、嚴格執行公司防盜制度,現金存放,貴重物品管理必須按規定落實,保證本人不在辦公桌內存放公家和私人現金、支票、存單(折)、有價證券等。
9、下班后要注意檢查門窗、辦公桌是否加鎖,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內留宿,班后及節假日不準帶家屬、親友、同學等進入公司。
10、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室、物料庫、設備間、變(配)電室。管理人員要定期核實帳物,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1、自行車要存放在院內指定地點,嚴禁存放在樓道內或辦公室內。
12、對發生的盜竊案件要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并積極提供情況,協助偵破案件。
13、設備間、變電室工作人員堅持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做好安全運行記錄。
1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專業操作資格證書,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執行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及設備運行、維修的有關規定,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
15、不攜帶易燃品,危險品、爆炸物品進入公司辦公大樓和庫區。
16、勇于同壞人壞事做斗爭,發現犯罪苗頭及時報告,確保國家和人
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17、不參與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
18、不參加“邪教”組織,積極同“邪教”組織做斗爭,做好參加“邪教”組織人員的轉化工作。
19、車輛外出辦事,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以免發生事故。
第四條根據本公司《內部員工獎勵制度》規定,其員工在本崗應做到: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從不計個人得失。
2、加強物流管理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勤奮兢業,以企業為家。
3、在開辟物流管理多元化服務功能上,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為企業做出突出貢獻。
4、在關愛企業,為企業增收節支,防止跑冒滴漏等方面做出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了積極貢獻。
5、保護公共財產,以企業為家,充分體現出企業主人翁的責任感。
6、時刻牢記本公司對外服務承諾口號:
不讓工作在我這里積壓、延誤;
不讓客戶在我這里受到冷落,對服務不滿;
不讓制度在我這里走樣,差錯在我手中發生;
不讓違背職業道德的不良風氣在我身上出現;
不讓客戶利益和企業利益在我這里受到損害;
不讓黨員的形象及利和品牌在我這里受到影響。
第五條本員工崗位責任書由本公司經理與職工層層簽訂,一式兩份,一份由簽約人自留備查,一份由公司保存,作為每年年終考評的依據。
第六條本員工崗位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與員工勞動合同終止自行終止。根據員工表現計入當年考評,責任為全年,以此類推。
公司負責人簽字:責任人簽字:網
(監督方)(保證方)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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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名稱:行政部
直接上級:分管副總經理
下屬部門:總務科、保衛科
管理權限:受分管理副總經理委托,行使對公司后勤生活、維護內部治安管理權限,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職能: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主要職責:
6、負責做好公司經營用水、電管理工作。認真抓好水、電的計量基礎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和維修計量器具,抓好電器設備和線路的保養維修工作,加強用水、電費用核算,及時交納水、電費;
7、負責員工就餐的衛生管理工作。定期地詢問公司員工對就餐質與量的`要求,以確保員工就餐的安全。
8、負責公司內部治安管理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綜合治理,預防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的安全,確保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9、負責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建立以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保衛責任制,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和責任落實;
10、嚴格門衛登記制度。一切進出公司的物資,嚴格門衛檢查、驗證,物證相符方能進出,凡無證或證物不符門衛有權扣留,由保衛科查處;
11、建立和完善后勤崗位責任制,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務質量提高;
12、加強部門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協同人事、企管等職能部門,做好管理員、炊事員、保衛人員、維修工等日常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崗位優質服務評比活動;
13、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崗位職責和目標怎么寫3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公司安全運營,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位職工,其責現任內容如下:
一、必須做到安全工作,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學習業務、安全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技能。
安全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于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2、服從公司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3、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并按規定進行維護。
4、當發生事故時,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二、目標:
1、確保所在崗位工作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零事故。
2、根據計劃,自覺參加學習培訓率達95%以上。
3、協助其他部門或職工完成任務率達95%以上。
三、獎懲辦法:
1、年內公司將對以上目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的,進行表彰獎勵;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公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2、因個人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等原因導致本職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部門負責人簽名:責任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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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都要和員工簽訂什么合同!!!!新公司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的話,最基本的是需要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你公司若有相關保密事項的話,最好另外前一份保密協議,如客戶資源、公司機密等
至于范本自己到百度上搜索下,下載下來稍微改動下,剔除不適合自己公司的條款,并且增加一些自己想要的條款,只要有個基本的內容就行,當然后期公司做大的話還是請專業人員草擬這些的
公司與員工單獨簽訂的績效考核書有法律效力嗎回答:
如協議內容合法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且雙方協商一致產生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的協議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則具有法律效力。
解釋:
績效考核書,又稱“績效管理卡”或“績效合約”,是崗位上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的個人與其上級或組織就實現該崗位業績目標或達成工作任務所簽訂的正式的書面協議。一般可視作正式勞動合同以外的附加協議。
有效協議,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并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合同。
現有的法律規定中,《民法通則》 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主要應具有以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所以,績效考核書只要簽約雙方在簽約前,對考核書標明的任務目標和目標實現后對應的預期收益達成了一致,且考核書標明的任務目標內容本身沒有違法違規等情況,績效考核書經雙方簽署后即具備法律效應。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協議書有效嗎有效。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第三次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應簽訂而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企業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和員工簽內部協議有法律效應嗎?公司和員工簽內部協議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如果不違反相關法律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的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內部協議需要滿足內容合法合理,雙方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簽署的協議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簽的內部合同滿足內容合法合理,雙方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簽署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論是員工個人與公司簽訂的除勞動合同之外的其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他合同,還是員工與員工之間因相互之間經濟往來簽訂的合同,還是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之間簽訂的業務合同,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就是有效的,對合同雙方就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各方需按合同約定履行己方義務。一方違約的,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補充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與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所以,補充合同的效力優于主合同的效力。時間在后的約定,實際上是對主合同的原約定的重新修訂,該新約定是補充合同的精要和實質。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條款為準執行,那就失去了補充合同存在的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基層工會股份制企業集體合同制度有哪些具體內容?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集體合同規定》和國家其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他有關法律、法規,確立公司與工會在調整勞動關系上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公司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與工會(代表全體員工)應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公司方首席代表為總經理,工會方首席代表為工會主席,雙方人數對等,并在雙方代表中各選1名記錄員。
第二條本合同是雙方促進公司發展和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條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公司為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安全與衛生、生活福利等方面提供盡可能高水準的待遇。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代表維護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以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為主;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意見,并邀請工會代表列席有關會議。公司職工可以推薦工會主席或其他職工作為董事會候選人,監事會應有職工代表參加。
第五條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依法行使職權,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利益的同時,教育員工認真對待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促進公司正常發展。
第六條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是公司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主要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
第七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依法與職工簽訂、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公司和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本的制定和修改,應聽取工會意見。公司和工會應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執行。
第九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一致,公司可以變更職工現任工作崗位,職工應服從調配。公司和職工均可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向公司工會通報。
第十條公司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遇特殊情況需裁員時,應提前30日向工會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并向勞動部門報告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不愿調解的,當事人可提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仲裁。
第三章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
第十二條公司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有責任根據其情況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因緊急任務和特殊情況,經與同級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后方可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勞動法》的規定,更不得影響職工身體健康。
加班工資發放: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不低于職工崗位工資150%計發;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補休的,按200%計發;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300%計發。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十四條公司遵照“按勞分配”、“崗變薪變”和“考工升級”的原則推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十五條職工年工資額,隨公司經濟效益遞增,公司應逐步提高職工工資基數。
第十六條公司實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七條職工的婚假、喪假、探親假有關工資、福利按國家規定執行。女職工的產假、人流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本企業年休假制度待國務院具體規定頒布后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職工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經公司同意參加各類培訓、學習、會議等活動,占用工作時間的,不影響工資。
第五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九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訂本公司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斷改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各工種崗位需要,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職工自公司和員工簽訂的任務 我安全保護意識,制止和懲處各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工會支持公司實施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十條公司嚴格執行政府對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搞好女職工“四期”保護,推行計劃生育,鼓勵晚婚晚育。
第二十一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做好防暑降溫工作,按規定發放清涼飲料(費)。對高溫作業人員,公司和工會做好慰問工作。
第二十二條公司發生工傷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勞動保險與福利
第二十三條根據政府社會保險體制改革的精神,公司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基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為進一步提高職工福利待遇,使職工的人身得到保障,為職工集體投保福壽安康人身保險。
第二十五條為健全企業醫療制度,保障職工身體健康,有效控制醫藥費用支出。以國家、企業為主,個人負擔少量醫藥費的原則,公司按每月分別給予每人××元藥費補貼。
第二十六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和企業承受能力有責任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改善職工集體福利和文化衛生設施條件:
建立“職工見義勇為,意外傷殘事故保險互助基金會”;
為職工每人訂一份報紙;
按規定執行獨生子女、生育、哺乳、托兒等優惠政策;
開放職工浴室;
職工生日發放大酒店旋轉餐廳觀光票2張;
加強職工食堂管理,成立公司“膳管會”,監督食堂搞好飲食衛生和提高飯菜質量;
每年為職工發放洗衣票2張;
公司為職工提供一餐免費工作餐;
建立“職工自學成才獎學金”基金;
建立“職工子女獎學金”基金;
職工每2年體檢1次;
提高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待遇,對離退休職工每年發放13個月工資。
第二十七條工會做好每年先進職工和老職工的療、休養工作。
第七章職工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八條公司鼓勵職工參加政治、文化和專業技術知識學習,按年度制訂職工教育與培訓計劃,開展各類培訓,進行初級、中級、高級技術培訓和技能鑒定,并輸送各類專業人員參加專業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二十九條公司堅持開展各種適應性短期培訓,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多層次、多渠道職工教育。
第八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條公司有權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在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時應征求工會意見,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執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對先進職工有權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職工給予“功臣榮譽獎”。
第三十二條公司對違反企業各項違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也可以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依法開除公職。
第三十三條公司辭退、處分職工時,應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要求重新研究處分。
第三十四條公司在做出開除、除名職工決定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召開職代會聯席會議,如果公司行政方面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主席擔任主任,負責處理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第九章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府的各項規定;
確保工會在公司的合法地位和職工主人翁地位,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公司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給工會經費;
認真履行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努力辦好集體福利事業,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
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重大問題前,應通過不同形式廣泛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在制定規章制度,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時,應采納工會意見;
努力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切實強化經營管理,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公司經濟效益;
工會代表通過一定程序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應認真研究,及時給予答復。
第三十七條工會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在公司黨委和上級工會的領導下,促使職工樹立愛祖國、愛企業、愛本職崗位的思想,協助行政組織職工開展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提高職工的思想和業務水平。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做好本職工作,全面完成公司的經營任務;
工會應教育全體職工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樹立公司形象,促進公司的改革和發展;
圍繞公司的經濟建設,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技術比武、合理化建議,充分激發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努力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
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代表職工簽訂集體合同,幫助指導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并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履行;
公司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發展規則、工資福利等重大事故時,工會代表參加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章合同保障、變更及終止
第三十八條為加強簽約雙方的合作與聯系,公司召開領導班子有關會議,公司工會主席應予出席,必要時擴大到分工會主席參加,就企業重大事宜和關系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應共同研究和協商,方可作出相應的決議。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如有重大原則修改須提交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都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條集體合同期限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集體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十一條在集體合同期限內,由于簽訂集體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集體合同難以履行時,集體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公司和工會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三條為確保全面執行本合同,公司和工會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公司黨委、行政、工會代表組成,其中行政代表、工會代表根據對等的原則組成。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所列附件,同樣有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和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一式8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黨委1份,報市勞動局3份、市××局和上級工會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