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一、 正面回答
臨期食品規定:
1、保質期七天以內提前一天下架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
2、保質期七天以上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一個月以內的提前三天下架;
3、保質期一個月以上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三個月以內的提前十五天下架;
4、保質期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提前一個月下架;
5、保質期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內的提前三個月下架。
二、分析詳情
食品保質期自查制度,針對商場超市食品數量大,批次多的問題,要求各商場、超市必須指定各食品柜位負責人員,每日對上架食品是否過期、變質等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距保質期不足10日的食品進行清理,放到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進行銷售。臨過期食品專區銷售制度指導有條件的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內建立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要求經營者在銷售專區張貼醒目提示,提醒消費者酌情消費和在保質期內食用。
三、食品什么情況下屬于超過保質期
1、超過食品生產者標注的保質期的;
2、食品經營者現場制售的散裝即食食品,超過其標注保質期的;
3、食品經營者現場制售但未標注保質期的散裝即食食品,超過其制售當天營業時間的。
食品法對臨期商品的規定臨期食品管理規定如下
一、食品保質期自查制度
針對商場超市食品數量大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批次多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問題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要求各商場、超市必須指定各食品柜位負責人員,每日對上架食品是否過期、變質等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距保質期不足10日的食品進行清理,放到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進行銷售。其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他食品經營者根據自身情況,定期對食品保質期進行自查。所有食品經營單位須對臨過期食品每日進行檢查,并建立檢查臺賬,及時下架過期食品。
二、臨過期食品專區銷售制度
指導有條件的經營者在經營場所內建立臨過期食品銷售專區,要求經營者在銷售專區張貼醒目提示,提醒消費者酌情消費和在保質期內食用。同時,規范經營者的促銷行為,促銷食品必須明碼標價,明示價格折扣標準,防止出現捆綁銷售、強制消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對不具備經營場所條件的經營者,指導其對臨過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裝作特別貼條標示等方法明顯區分,并對臨過期食品在保質期內的質量安全責任、退換貨責任、兌現承諾的操作步驟與要求、臨過期食品消費投訴的處理等事項,便于消費者維權。
三、過期食品后續跟蹤制度
要求食品批發經營者和商場、超市規范保質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貨與銷毀制度,對保質期到期食品盡可能采取由食品批發經營者和商場、超市統一銷毀方式,防止下架過期食品重生或繼續流向農村等邊遠地區;對退回生產單位或上級供貨商銷毀的,要求食品批發經營者和商場、超市留存退貨記錄和貨物發運憑證,以備工商部門監督檢查。
四、建立風險食品重點監管制度
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店鋪進行拉網式清查,重點檢查食品保質期為較短的面包、肉類包裝食品、液態奶、飲料等高風險食品。同時,認真檢查臨過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和保質期到期食品的退市與銷毀情況,發現食品保質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為食品安全重點監管對象,并加大對有違法記錄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對發現過期食品時間較長、私自更改生產日期上架銷售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
國家臨期食品規定國際規定食品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臨期食品應當有明確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標識供消費者識別。
法律依據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條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對所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或者銷售。
臨期食品一般是如何處理的?4月29日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反食品浪費法》,防止食品浪費從此有法可依。該法第十二條規定,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此條款規范的是“臨期食品”問題,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時,這是反食品浪費的重要一環。
有媒體記者在一些糕點店調查發現,臨近閉店時柜臺內還有不少未賣出的糕點,店員表示,當日剩下的食品會銷毀扔掉,公司不允許降價處理。此前,也曾有某鮮生商家晚間丟棄臨期食品的微博引發熱議,賣不完的食物大規模丟棄,顧客提出拿走或者購買都不可以。據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了解,銷毀臨期食品是業內通行做法,很多知名連鎖快餐品牌幾乎都是如此。
臨期食品直接銷毀扔掉,這顯然是一種浪費,但與朋友聚餐浪費、旅游團餐浪費等又有所不同,包含著一些復雜因素。動機方面,銷毀方式處理臨期食品不是惡意揮霍,而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和品質,似乎無可指摘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利益方面,銷毀臨期食品直接損失的是商家的經濟利益,但凡有更好方式,其必然不會愿意產生這樣的浪費;措施方面,銷毀臨期食品本身是企業自主經營,也難以通過行政手段強行干預。
按照一般理解,避免臨期食品浪費的首選方式是降價促銷,這能達到避免資源浪費、減少商家損失和讓利消費者的多贏效果,然而,商家之所以不這樣做,背后有著經濟原因。從短期來看,低價銷售臨期商品會取得一定利潤,但一旦消費者預期商品會在某個時間降價,就可能故意等待降價時購買,于是影響正價商品銷售。
將臨期食品向養老院、福利院或困難群眾進行捐贈也是一種避免浪費的途徑,但現實中則存在操作困難。單個企業每日產生臨期食品數量不多,捐贈再分配的運輸、管理和人力等成本,甚至超過食品價值本身。而養老院等單位對食品衛生標準要求較高,出于“免責”等考慮,往往也缺少接收臨期食品捐贈的意愿。
筆者認為,臨期食品處理中存在的浪費現象,涉及商業規律,治理上要有繡花功夫。要在尊重市場的同時加強引導,促進形成市場與道德兼顧的社會新風,其中關鍵是加強協調,減少信息不對稱。
一是在進貨方面,充分運用大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做出購買量預測,根據門店情況動態調整訂貨量,同時發揮客戶預定機制作用,做到精細化生產制作,減少銷毀臨期食品的無奈之舉。這方面應發揮集群效應,購物商城乃至政府部門都應利用所掌握的數據,為商戶精準生產、精準訂貨提供
超市里面快過期的商品怎么處理?1、廠家回收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這個在進貨時就約定好。
2、馬上進行打折處理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降低損失。
3、過期扔掉。
大部分超市都有辦法將這種損失減小到最低。超市里大部分部門,尤其是那些貨物保質期短的部門都會在貨物差不多賣光的時候才進下一批貨。所以有時候去超市,會發現新鮮野生大馬哈。
擴展資料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
1、超市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食品經營活動。
2、食品經營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衛生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
3、購買的食品包裝標簽應當進行檢驗驗證,禁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簽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按照衛生管理制度,定期檢查食品經營場所的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并做好記錄。
哪些「臨期食品」可以放心吃?從購買到儲存都是“知識點”怎么才能花最少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錢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享受“不打折扣”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的品質生活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許多人用購買「臨期食物」來回答這個問題。
臨期食品銷售火爆
臨期食品是保質期臨近,商家為了避免過期而低價處理的商品。
據央視 財經 ,某電商平臺食品行業負責人表示,平臺上賣臨期食品的店鋪已近萬家。過去一年有210萬消費者在上面選購臨期食品,以年輕人為主要群體。
近幾年,很多大型超市也紛紛設立了“臨期食品”貨架,甚至有專門的“臨期食品超市”出現。
《2020年中國臨期食品行業市場分析及消費者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零食行業市場規模達3萬億元,即使按1%的庫存沉淀計算,臨期食品行業規模也已成為“百億”市場。
目前,全國各省市對于“臨期食品”都出臺了相關地方性管理規定,如《廣州市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等。
這些管理規定中明確將“臨期食品”的“臨期”定義分類為兩種:
其一,將處于保質期屆滿日之前指定天數內的食品界定為 “臨期食品”。如,保質期為1年以上的,期滿之日前30天超市臨期食品管理制度 ;保質期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保質期為3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0天;保質期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保質期為2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滿之日前1天。保質期不足2天或者國家有關標準允許不標明保質期的食品,不設臨近保質期。
其二,將處于保質期屆滿日之前指定比例天數內的食品界定為“臨期食品”。如,相關規定中所稱臨近保質期的進口食品,是指進口食品在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時一般已超過保質期限2/3時限的食品。
2012年1月,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說,到了保質期臨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之顧客并單獨出售。
專家表示,食品保質期并不是食品變壞的時間。“保質期”的概念是“在保質期內,商家保證食品的風味口感符合產品的描述”。“臨期”依然在這個保證范圍內,只是超過了這個期限,廠家不再“保證”,并不代表食品一定就壞掉了。
食物保質期是怎么來的?
國標沒有對某一類食品的保質期做統一規定,食品保質期由廠家自己確定,因為它與很多廠家自身的因素有關,比如原料、配方、工藝等生產條件。
廠家通常根據行業常規、產品特點,通過實驗測試微生物、感官、理化等指標,哪個指標最快變得不合格,“保質”的“質”就會針對哪個指標,以此確定保質時間。
保質期不長的食品一般通過“穩定性實驗”,即把食品放在接近真實儲存條件的恒溫、恒濕培養箱里,每隔一段時間測試指標,判斷是否變質。
很多食品的保質期長達一年甚至更久,實際上這并不是把食品放了一年得到的,而是通過“加速實驗”,也稱“破壞性實驗”,利用食品儲存時間與溫度的關系,將食品在較高的溫度條件下做保溫實驗,通過該溫度下的保質期推算出正常溫度下的真正保質期。
關于臨期食品的3個疑問
No.1 吃臨期食物安全嗎?
通常情況下,食品的保質期要比真正發生“變質”的時間短,對于合格的預包裝食品來說,只要儲存方式正確,保質期內基本沒有安全風險,狀態、風味正常就可以吃。
需要提醒的是,奶茶、果汁、糕點等含水量高的食品,一旦滋生微生物,變質的速度非常快,這類臨期食品最好謹慎購買。
一些打折促銷的臨期食品多為高油高鹽高糖的加工食品,對 健康 不利,不要一次買太多。如果價格差不多,建議購買多個小包裝而不是買一個大包裝的臨期食品。
假如發現一件室溫保存的食物還差一周就到期了,買回來幾天又吃不完,建議放在冰箱里冷藏。因為降低溫度可以適當延長保質期。當然,不要一直放冰箱里忘掉,不僅浪費了電,最后食物也過期了。
No.2 剛剛過期的食物還能吃嗎?
食品的品質劣化是由微生物的生長繁殖、化學反應及食品自身的代謝作用引起的,是一個緩慢而漸進,卻又無法避免的過程。
食物大體上可以被分為兩類:“長保質期食物”和“短保質期食物”。
長保質期食物
如果過期時間不長,不一定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長保質期食物一般可以存放幾個月到幾年不等。只要儲藏條件符合要求同時沒有開封,過期時間不長,且外觀看起來沒有太明顯的變化,還是能安全食用的。
特別是那些保質期較長的真空包裝糧食、罐頭、方便面、餅干之類的食物,冷凍食品等微生物不易生長或生長速度較慢的食品,安全性相對高一些。
需要提醒的是,冷凍食物只有全程保持冷凍,保質期才能達到足夠長。如果中間冷凍狀態中斷了一段時間,食品安全風險可能會驟增。
如果實在擔心食品安全問題,就不要再“冒險”食用,畢竟這時生產企業已經不為它做品質上的承諾,是否有品質降低或安全風險,需要自己判定。
短保質期食物
一旦過期了,建議不要再吃了。
鮮牛奶、新鮮果汁、現做蛋糕或面包、冷鮮肉等等短保質期食物,除了面包等烘焙食品外,通常需要冷藏保存,保質期一般在3~30天以內不等。
這類食物的保質期通常比較嚴格,只要過了保質期,它們微生物超標的風險會增加,那就不要吃了。
No.3 保質期內的食品肯定安全嗎?
雖然有了保質期,但有些食品可能因為儲存不當等原因提前壞掉。
一是冷鏈運輸、冷藏銷售的食品,比如巴氏殺菌奶、丸子和豆制品等,最容易因細菌生長而腐敗。
二是常溫銷售但保質期短的食品,比如蛋糕、熟食等,它們含水量高、營養豐富,容易滋生細菌和霉菌。
三是堅果、食用油等油脂豐富的食品,它們接觸氧氣后,所含的不飽和脂肪酸容易氧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如果因為儲存不當,食用這些食品時如果發現有表面發霉、發黏、質地變軟或硬,有苦、酸、臭味等情況,即使沒過期也千萬不要吃。
此外,還要當心不良商家修改保質期,比如一些熟食肉類,一旦過期很有可能微生物超標,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在購買臨期食品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