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的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只能對其中止執行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等到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以執行后可以再申請對其恢復執行。但是如果是被執行人故意隱藏或者轉移自己財產,從而導致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話,被發現后執行仍然要繼續,而且會對被執行人進行相應罰款甚至是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行。
離婚后一方不支付補償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無錢怎么辦?1、離婚協議或判決書約定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的補償,是必須執行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的,如有違反,則協議離婚的可訴訟要求給付判決生效后申請強制執行;判決離婚的,判決生效后,可申請強制執行。
2、在執行過程中,究竟有無財產,要看具體情況,一是法院有辦法查詢其財產情況,二是法院會采取適當強制執行督促執行,三是確實暫無財產,則案件暫時無法執行,但發現對方有財產時,仍可以恢復執行,不會過期。
涉及法律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離婚后撫養費一直沒付!強制執行也沒給怎么辦1.如果有工作單位的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請求法院從單位工資中強行劃撥撫養費;
2.有帳戶的離婚后強制執行也沒錢怎么辦 ,提供帳戶信息,請求從賬戶中一次性劃撥;
3.無工作單位,又沒賬戶,列出個人財產清單,請求法院拍賣個人財產,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