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八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
(二)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工作人員創作的職務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誰?(一)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一般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是單位職工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文學、藝術類作品。“工作任務”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是指單位職工在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這類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著作權由作者(單位職工)享有。但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有權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二)特殊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特殊職務作品,是職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科學技術類作品。科學技術類作品,包括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也可歸入特殊職務作品。對特殊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在一般情況下,作品是由誰創作出來的,那自然就應當由創作人取得作品的著作權。不過有些時候,可能作品是給予職務行為而創作或者是主要利用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了單位的技術條件等完成的創作,在這樣的情況下該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就不一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了。通常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是單位在業務范圍以內可以優先使用。而特殊期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單位享有,作者僅僅只有署名權。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原則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一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沒有約定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自一般職務作品完成2年(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內,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享有優先使用的權利。①作品完成2年(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②作品完成2年(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職務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例外: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沒有約定的,著作權由單位享有。作者僅享有以下權利:①署名權;②獲得獎勵權;③獲得報酬權(單位許可他人使用或者向他人轉讓職務作品所得的收益應合理分配給作者)。所謂“特殊職務作品”,指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的作品是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據此我們可以得知,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包括兩種情況:第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于單位。這主要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于單位的時候,作者只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的權利,沒有權力將作品許可他人使用。第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于完成該職務作品的作者。在這種情況下,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也就是說,在作品完成兩年內作者可以許可第三人以不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如果允許第三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就要經過單位同意。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于誰職務作品分為一般職務作品和特殊職務作品。(一)一般職務作品著作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的歸屬一般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是單位職工完成單位工作任務創作的文學、藝術類作品。“工作任務”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是指單位職工在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這類作品,著作權由作者(單位職工)享有。但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有權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二)特殊職務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特殊職務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是職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科學技術類作品。科學技術類作品,包括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作品。因此特殊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其他著作權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也可歸入特殊職務作品。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誰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