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被辭退自己要留個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以及被辭退額證據。之后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依法申請仲裁,此時,需要由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存在可以被辭退的情形,無法證明的,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
一、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1、被辭退自己要留個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以及被辭退額證據。之后,依法申請仲裁,此時,需要由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存在可以被辭退的情形,無法證明的,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突然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突然辭退員工,用人單位按照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年,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被公司辭退自己要留什么證據被辭退書面通知或通告作為證據。1、有被辭退的直接或間接證明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例如書面通知或通告。2、沒有或無法得到上述證據的情況下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要求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其中會注明解除原因)以及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保留工作交接單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50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被公司辭退,怎樣領取公司補償金?需要收集什么證據?那肯定就是拿著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你被辭退自己要留個什么證據嗎 的就業合同去領取了,比如你每天的出勤證明或者是員工報表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