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廣州 工傷賠償標準 : 一、 醫療費 。 治療 工傷 所需費用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伙食補助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三、康復費賠償時。 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四、交通食宿費。 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2、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3、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五、 護理費 。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50%、40%或者30%。 六、 停工留薪期 工資。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 加班工資 )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七、 傷殘 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1、 傷殘津貼 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補足差額;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九、傷殘津貼。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 年齡不足1年的,按全額的10%支付。 十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全文》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 醫療費用 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廣州工傷賠償標準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五級 傷殘 為18個月的本人 工資 , 六級傷殘 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 勞動關系 的,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直至 退休 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難以安排工作的,每月發給 傷殘津貼 ,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3、若 工傷 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以上則是 廣州 工傷賠償標準 的相關知識
廣州市工傷賠償一覽表廣州工傷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21個月
2、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人工資×75%
(注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人工資×16個月
2、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人工資×7個月
工傷死亡賠償金的標準
1、喪葬補助金
標準: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社會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公式:2020年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葬補助金
2、供養親屬撫恤金
標準如下: 1、配偶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40%/月偶撫恤金。 2、其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他親屬撫恤金計算公式:工亡職工本人工資×30%/人/月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他親屬撫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廣州市工傷賠償標準廣州工傷賠償標準按廣東省工傷賠償標準進行賠付。工傷賠償的范圍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其他必要費用。具體的賠償標準比如一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金額為二十七個月的本人工資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以此類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廣州最低工傷補償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