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僅可以而且應當退還贓款、返還贓物;刑事案件立案以后案件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的辦案主動權掌握在公安、檢察院手中,被害人不具有撤訴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的權利,想要撤訴需要公安撤案或者檢察院撤訴才行;被害人依法有權要求連本帶利息進行賠償。
法律分析
首先,根據刑法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因此,返還被害人的財產不僅是可以,而且是法律規定的義務,必須返還。其次,詐騙案件是公訴案件,由公安、檢察院辦理,因此起訴方不是被害人而是檢察院,退款退贓以后不能要求被害人撤訴,事后退款退贓不能說明詐騙事實不存在,因此檢察院有權繼續向法院起訴。最后,由于詐騙符合民法典規定的不當得利的要件,因此詐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由于銀行利息屬于可期待的利益,因此利息符合法律規定的賠償損失的范圍內,因此被害人可以要求本金利息賠償。
積極退賠贓款臟物的,屬于認罪認罰從寬的情形,可以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如果被害人愿意與嫌疑人達成和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公訴案件撤回起訴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對于提起公訴的案件,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
(一)不存在犯罪事實的;
(二)犯罪事實并非被告人所為的;
(三)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四)證據不足或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負刑事責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不負刑事責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八)其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他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被詐騙能不能追回賠償被詐騙可以要求賠償。被詐騙可以申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經濟損失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的,公安方面在處理完該詐騙案件后也是要返還被害人被詐騙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的財產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把詐騙所得揮霍一空了,理論上只能就剩余財產,如果集資詐騙涉及面很廣,引發了群體事件,可能政府會出面補償受害人一下。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的財產被詐騙后是可以請求賠償的。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公安機關應該對詐騙案的違法所得進行追繳退賠。錢財在沒有被犯罪分子揮霍的情況下,最為直接有效。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過之心,主動退賠。這種情況多是想爭取司法機關從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能積極退賠,可以出具諒解書。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后申請強制執行犯罪嫌疑人的財產。犯罪嫌疑人已經把錢揮霍光了嫌疑人沒有財務,沒有償還賠償能力一般是追不回來了。如果他還有其他可執行財產,比如房產等,就能執行回來,如果沒有財產可執行,只能注意其財產動向了如果追贓不成功,受害人也可在判決后申請法院執行。所以只能追求其刑事責任,在判刑上酌情加重一點兒。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四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犯已坐牢回來了,請問錢能要回來嗎詐騙犯已坐牢回來了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錢能要回來需要看具體情況,其中存在三種可能發生的情況被詐騙退贓后還可以要補償嗎 :1. 全部追回:如果贓款沒有被揮霍,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后及時收繳,發還被害人。2. 部分追回:如果贓款被犯罪人揮霍了一部分。3. 無法追回:如果贓款被全部揮霍,公安機關無法追回的,則不能追回。
法律分析
被詐騙的被害人可以要求支付被騙的錢,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在辦理詐騙案偵查過程中,對能追回的臟款要負責追回,并返還給被害人,從而使被害人得以全部或者部分清償。當然,如果公安機關未以追回的,被害人也可以通過起訴方式要回。至于最終能否全部或者部分追回的。就要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還款誠意、還款能力、有無財產可供執行及法院的執行力度等各種因素綜合分析了。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