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法律分析】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聽覺、視覺或者其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第三條 第二款 輕傷是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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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量刑標準是什么?結合我國法律中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的規定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在過失造成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他人人身輕傷損害的情況下,一般是不能認定構成犯罪的。不過要是此時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導致了輕傷的,則一般會按照 故意傷害罪 來定罪處罰。在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情況下,實際造成的損害不同,意味著量刑標準不一樣。那其中 輕傷量刑 標準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故意傷害罪 輕傷賠償標準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 輕微傷 害的損傷。 《 刑法 》第234條規定, 故意傷害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 傷殘等級 的,還需要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 護理費 、后續治療。 二、輕傷量刑標準是什么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 輕傷標準 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重處、輕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故意傷害導致了重傷或者死亡等嚴重結果的,很顯然對罪犯的處罰也就會比較重,結合《刑法》中的量刑標準規定,此時最高可以對罪犯判處 死刑 。但如果是造成了輕傷損害的話,那么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間進行處罰,實際還需要結合不同的情節才行。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量刑標準是什么,輕傷一級量刑標準根據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 量刑如下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 故意傷害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他人身體 ,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 有期徒刑六個月 ;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 有期徒刑一年 ;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才構成 故意傷害罪 ,理由是:第一,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后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后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第二,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第三,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鑒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后果達到什么程度才 構成故意傷害罪 。以上是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在逃量刑標準回答。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輕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傷情接近輕微傷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的故意傷害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 ,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于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為有期徒刑十三年。重處、輕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在故意傷害罪當中,有可能是造成了輕傷,當然也有可能是造成了重傷,如果情節嚴重的話造成死亡的結果也是有的。而此時結合不同的損害結果,如果給予行為人的處罰還是一樣的話,則就會引發道德風險,很多時候本身是不想殺死對方的,但想到最終的處罰都是一樣,就有可能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殺掉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