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法律分析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快遞員把快遞放門口丟了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由快遞公司要承擔責任。除非是收件人同意快遞員將包裹放在門口丟了,這時則由收件人承擔責任。收件人只要其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沒有簽收包裹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情況下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口,快遞公司就需要承擔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快遞放到家門口后丟失,誰來承擔責任法律分析:1.如果快件上面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收件人是門衛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話,快遞公司不承擔責任,因為其已經完成該運輸合同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義務。2.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而且收件人沒有告知快速公司門讓衛代收的話,那么收件人可以找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損壞賠償責任,快遞公司賠償后,可以向門衛追償。3.如果快件上的收件人非門衛,收件人授權門衛代收,快遞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 收件人可以直接找代收人(門衛)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快遞放門口丟了誰負責如果快遞員在簽收人同意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情況下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將快遞放置于門口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丟失后由簽收人負責,快遞員及快遞公司是不需要負責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的。
如果快遞員沒征得簽收人同意,就將快遞放置于門口,應視其未盡到送件義務,因此導致的包裹丟失、物品損壞等問題,由快遞公司負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快遞放門口被偷了誰賠快遞放門口被偷了誰賠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快遞員沒征得簽收人同意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就將快遞放置于門口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應視其未盡到送件義務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因此導致的包裹丟失、物品損壞等問題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由快遞公司負責。如果快遞員在簽收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快遞放置于門口,丟失后由簽收人負責,快遞員及快遞公司是不需要負責的。【辟謠】價值300的快遞被偷可以刑事立案快遞送到家門口丟了誰的責任 ?真相:不可以解析:盜竊的金額必須要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才能夠刑事立案。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提醒】快遞被偷怎么賠償?1、已經繳納保價費的,按照實際損失價值,但不高于最高報價金額進行理賠;2、沒有繳納保價費的,按照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