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發生墳墓糾紛可以先找村委調解,調解不成可以依法向國土局或司法局舉報。
【法律分析】
以前,中國對土地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的管理是由多個行政主管部門分散多頭進行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的,在各個部門之間職責劃分不清,政出多門,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缺乏集中統一的土地管理系統和強有力的法律手段,管理制度很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土地的利用缺乏統一的規劃指導和數量的控制,利用管理失控,亂占耕地和濫用土地的現象十分嚴重。據統計,一九八五年全國耕地凈減少達一千五百億十三萬畝。面對這種情況,國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制止亂占耕地,其中一項措施就是建立國家土地管理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的土地。一九八六年國家土地管理局的成立,標志著土地統一管理體制的建立。從那以后十幾年來,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一九九八年三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國家土地管理局與地質礦產部合并組建國土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負責全國土地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目前,國務院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即國土資源部。關于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規定其各部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所以,本法只對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作了原則的規定,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條 占用耕地建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墳墓建在了耕地里,當事人可以向國土資源管理局舉報,由國土部門依法對違建人進行處罰。
墓地糾紛什么部門管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受理有關公墓墓地糾紛時應適用首先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要明確墳墓所占用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的土地確權問題。根據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土地的所有權或承包權在誰手中,誰就有權對土地作出合法的處置。其次,墳墓是否占用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占用耕地建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墳墓建在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了耕地里,當事人可以向國土資源管理局舉報,由國土部門依法對違建人進行處罰。最后,農村土地是屬于國家和集體的,發生墳墓糾紛可以先找村委調解,調解不成可以依法向國土局或司法局舉報。目前,我國法律尚未有對墳地作出專門的規定。雖然《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一)耕地,林地;但在農村仍有在自家耕地、林地或者山嶺修建墳墓的情況。而有的死者家屬為了追求“好風水”占地修建墳墓而與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他人引發糾紛,基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此類糾紛應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拓展資料:對于鄰里之間的糾紛問題,可以選擇請求派出所出面協調,如果對方拒不受理的,可以選擇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有關專屬管轄的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墳墓違建歸哪個部門管農村墳墓糾紛,找自然資源管理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解決,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占用耕地建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也可以找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搪養魚,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占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找當地基層組織,縣級以上部門處理。
擴展資料:私自違建墓地犯法嗎?
犯法”不是嚴謹的表述,準確地說,私自違建墓地違反了殯葬管理條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屬于違法,但不構成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的觸犯,不構成犯罪行為。具體還要看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你私建的是公墓還是私墓,是在耕地上還是在荒地上,有沒有建在政府有規劃的地方。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調解組織形式。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農村墳地糾紛怎么調解農村墳地糾紛的當事人應當怎么調解。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協商不成的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墳山糾紛應如何處理?墳山糾紛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的特點:
墳山糾紛根植于傳統觀念。
雖然土地是集體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的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但“祖上就是他的墳地,不允許別人葬送”,這樣一種觀念在當地看來是正當的,也是根深蒂固的。
墳山糾紛或者組分問題深受“分水”觀念的影響。
墳山糾紛與宗族勢力交織在一起。
一個墳山往往就是一個宗族的墳山,以宗族為單位占用一個墳山,而不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現在又有了新的趨勢。即同宗同姓的“集體”和跨村祭祖。這無疑增加了墳山糾紛的規模和解決的難度。
墳山糾紛或者祖墳糾紛有時間性。
墳山糾紛主要是在清明和重陽的時候。
由于墳山糾紛的特殊性,對于這一糾紛的解決也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
首先,我們看到的是當地法院不受理此類糾紛。理由是執行困難的。
墳山糾紛具有宗族性、群體性、難以執行,自然不應成為法院不受理的理由。那么墳山糾紛真的沒有法律依據嗎?
墳山糾紛的解決途徑一般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請求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來處理墳山糾紛。
拓展資料:那些地區禁止建造墓地?
(一)耕地、林地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
(四)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200米以內。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地區建造墳墓。否則,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占用他人土地做墓地怎么賠償占用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他人土地做墓地,當事人可以協商是遷移后恢復土地原狀還是通過賠償損失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機關的裁判定分止爭。《民法典》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一、非法占用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他人耕地建墳墓,該怎么處理。
1、嚴禁占用耕地建墳。擅自占用耕地建墳墓的,可由國土管理部門給予處罰并責令負責恢復原狀。
2、不過,在農村占用耕地建墳的現象較普遍,國家對此并非持強制性整治態度,而是采取由地方政府給予引導,讓村民自覺改變風俗觀念,并建立建全公墓等配套設施來根治此現象。
3、當事人耕地被他人非法占用建議墳墓的,可以要求侵占者更換地方。拒不配合,可以到訴訟處理,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占或遷移或給予經濟補償。
二、農村墳墓糾紛找誰解決
1、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所發生的墳墓糾紛,根據協商的結果簽訂協議。
2、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找當地政府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3、如果政府無法處理的,或者對政府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未經批準,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 墓穴占地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