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一、 公司轉讓合同 變更是否有賠償? 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無需支付補償金,但如果不同意變更內容而拒絕變更,用人單位以此為由 解除合同 ,則應該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單位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變更通常在三種情況下進行: 1、第一種情況是 簽訂勞動合同 時的法律、行政 法規 發生變化時,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相應變更。如 最低工資 的調整。 2、第二種情況是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法 》的有關規定,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 3、第三種情況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依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經協商達成協議后的變更。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實現。 三、變更 勞動合同期限 屬于續簽嗎? 變更勞動合同期限不屬于續簽: 1、續簽合同要就全部條款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后方能簽訂,而變更期限僅就此一項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原合同其他條款繼續履行。 2、續簽合同時,達不成一致意見,原 合同終止 履行,單位可不付 經濟補償金 。變更合同期限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變更不成,原合同需繼續履行到 合同到期 。 3、續簽合同必須是在合同到期時,而變更合同期限必須在合同期限內進行變更。 4、續簽合同是再次簽訂合同,也就是至少算第二次簽訂合同,將來或許受二次合同后再簽合同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而變更合同期限既滿足雙方在期限上的約定,又不受第幾次合同的限制。 5、如果是派遣合同則不受幾次合同限制,原則上可采用續簽合同,按規定續簽合同期限必須兩年以上。而變更合同期限則不受必須二年以上期限的限制,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實際需要來變更合同期限。 6、續簽合同對勞動報酬的約定可以維持原約定,也可高出原約定;而變更合同期限,原合同繼續履行,勞動報酬原約定仍然維持不變,繼續履行。 公司轉讓 這肯定是屬于重大事項,理論上勞動合同要進行變更的這也是人之常情。不過也并不代表著職工對此就必須要接受的,任何情況下,勞動合同的變更,在理論上都應該是勞資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在征得職工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正常的變更合同就無需付出經濟賠償的代價了。
公司轉讓員工有沒有賠償公司轉讓,員工應予以補償。企業不能轉讓員工。員工有選擇企業的權利和自由。企業應該做的是終止勞動合同,做好因勞動合同終止而產生的補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勞動者,應當按照單位勞動者工作年限的每一年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期限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不足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老板把企業轉讓員工能要求補償嗎可以。作為公司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的主體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對于公司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的員工也是有一定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的影響,這是因為如果公司主體發生變化,單方面想解除合約的話,根據公司法,對于該方面的員工根據公司與員工雙方面的進行簽訂的合同,根據滿一年的根據一個月的工資計算,如果是沒滿六個月的按一年的計算,并且按當地的標準賠償三倍的工資進行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公司主體和勞動合同未變化,僅更改了法人或股東,則不影響勞動者的權益,公司不需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轉讓員工不愿意去新公司可以賠償嗎【法律分析】
公司轉型員工不愿意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可以得到賠償。賠償金一般是指,按照工齡乘以月工資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的形式來進行支付,并且公司不可以單方面的降低勞動者的薪酬。如果以公司轉型的名義單方面降低薪酬的,那么勞動者可以向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每工作滿一年,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轉讓了有賠償金嗎 ;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