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保險金不用來抵債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人壽保險不納入抵債有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人壽保單不納入破產債權。私營企業和合伙企業都需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償債范圍包括了業主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的私有財產。人身保險金不屬于破產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產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追索保單解約的現金價值。受益保險金不用于抵債,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來自人身保險合同的規定,故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不屬于被保險人的遺產,既不納入遺產分配,也不用于清償被保險人生前債務。人壽保險不屬于債務的追償范圍,賬戶資金不受債務糾紛困擾。當企業破產時,股票、債券、存款等都會被凍結,唯有人壽保單不被凍結。債權人也無權要求人壽保險的受益人,以保險利益來償還債務。所以,人壽保單不納入破產債權。破產法只針對企業,不針對個人,沒有個人破產方面的法律制度,而人壽保單不可能成為個人的破產財產。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己的除外,所以保險金不用來抵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九十一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一)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三)保險公司欠繳的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四)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債權人能執行債務人的人身保險個人觀點,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的財產性保險進行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理和第二百四十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的“財產”可以成為執行標的。人壽保險具有財產屬性,其財產屬性體現為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受益人因保險事故發生而獲取的保險金屬于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投保人因退保而獲取的保單現金價值屬于投保人的財產。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所謂“到期債權”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一般產生在保險合同到期或者保險事故發生等約定的給付保險金條件成就時。所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中所規定的“人壽保險”,應理解為保險金的請求權。也即,當債務人享有人壽保險金請求權但怠于行使時,債權人不能直接以保險公司為被告要求保險公司向自己給付人壽保險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中,“勞動報酬”“養老金”是與“人壽保險”并列的不能行使代位權的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勞動報酬”“養老金”不可以被代位追償,但并不影響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時要求用人單位、社保機構協助凍結、劃扣被執行人的收入(勞動報酬)和養老金,“人壽保險”自然也是同樣道理。
擴展閱讀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保險公司支付的生存金是否為債權生存金屬于人壽保險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的范疇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應當認定為屬于與債務人自身的債務。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一》第12條將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解釋為: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費、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發生債權債務時,法院有權扣除個人人壽保險嗎沒有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第七十三條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人壽保險屬于指定的債權,指定受益人享受的權益是不能被別人干擾阻撓的,即便是發生債權債務問題,合同自身的指定權利也不能被阻止,法院也無權解除保險合同或強令保險公司提取生存金抵債
保險是否有避稅、避債的功能。保險除了保障功能外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還具備以下功能:1、保險――全球公認的財產保全最佳方案人壽保單不納入破產債權。《公司法》規定,私營企業和合伙企業都需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償債范圍包括了業主的私有財產。 保險屬于到期債權嗎 我國法律規定,人身保險金不屬于破產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產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追索保單解約的現金價值。案例:美國安然公司2002年破產,其主席及首席執行官肯尼思•萊夫妻2000年2月購買了3700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公司所有資產被破產清算,但這些保險受法律保護。窮困潦倒的情況下兩人按保險合同,每年可從保單中領取92萬美元的年金安享晚年。2、受益保險金不用于抵債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來自人身保險合同的規定,故受益人獲得的保險金不屬于被保險人的遺產,既不納入遺產分配,也不用于清償被保險人生前債務。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二條: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撫養、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身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3、合法保單是不被查封罰沒的財產合法保單財產私有化。《保險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其他理財工具決不具有的安全性能。4、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配《保險法》第六十一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案例:家里的“頂梁柱”突然去世,后任妻子和前妻所生的兒子為“頂梁柱”留下來的巨額保險究竟屬于誰對簿公堂。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判決,按照《保險法》中不看“關系”而看“受益人”的原則,將價值2162010元的“天價保單”的賠付額判給了投保人滕某某在買保險時所指定的受益人:兒子滕某。《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讓您的財富按照您的意愿支配。5、不需要納稅且不能隨意質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人壽保險的保險單,必須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才可轉讓或者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