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解答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其中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也屬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路。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一)“道路”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二)“車輛”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區分道路的?關于 交通肇事罪 中道路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的認定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交通肇事罪司法認定交通肇事罪司法認定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會對交通事故做出事故認定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的重要證據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是定罪量刑的基礎,在實踐中, 交通肇事罪司法認定 是怎樣的?交通肇事罪認定有異議怎么辦?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我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一、 交通肇事罪司法認定
交通肇事罪 的認定標準: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 交通肇事罪 :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認定 ;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 交通肇事罪認定有異議怎么辦
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辦復字〔2005〕1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牽連的民事賠償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肇事罪司法認定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