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根據事故所承擔的責任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相應賠償損失。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還有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項目應按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6、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7、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的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依法處理道路 交通肇事案件 的通知》,對于 構成交通肇事罪 ,應負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 1、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的。 (2)重傷1人以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3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 2、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視為“ 情節特別惡劣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的。 3、具有下列情節之 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規定,按照“1”或“2”的規定從重處罰: (1) 犯交通肇事罪 ,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于人的。 (2)酒后駕車的。 (3)非司機 駕駛機動車 輛的。 (4)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5)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 (6)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怎么處理?交通事故出現傷亡交警處理流程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
1、受理報警后及時出警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
2、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及時搶救傷員;
3、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調查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必要時還可以扣押相關車輛、駕駛證等物品進行檢驗、鑒定;
4、對事故傷亡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的責任進行認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5、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構成犯罪的可以移交檢察院起訴。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交通事故人員傷亡怎么處理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交警部門到現場后,會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問當事人、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場不具備制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像記錄詢問過程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他調查工作。并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交通事故發生傷亡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偵查。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