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青苗補償費的標準是一般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來計算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一季產值的一定比例來計算。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
法律分析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如果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計算公式是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青苗補償費的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并公告。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田征收青苗補償標準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因征地施工毀掉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征地青苗補償標準土地征收青苗補償費標準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的青苗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
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
青苗地被征用怎么補償一、土地青苗補償標準
1、土地青苗補償標準是指因征收土地被毀掉的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由征收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
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
二、土地征地補償給誰
土地征地補償應當給被安置人員。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由其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土地征收青苗補償標準是什么是怎么規定的呢?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征地補償標準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農田征用國家賠償標準法律分析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耕地征用青苗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