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行政賠償訴訟 中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 賠償義務機關 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的確認規則如下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2)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3)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4)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5)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6)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 賠償請求人 只對作出原決定的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作出原決定的行政機關為被告;賠償請求人只對復議機關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復議機關為被告。
我國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如何確定?根據行政法的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我國行政 賠償義務機關 的范圍包括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行政主體、被授權組織、設立派出機關的行政機關。派出所屬于公安機關的派出單位,因此公安機關是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行政賠償案件中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怎樣確定的行政賠償案件中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的賠償義務機關的確定方式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七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金誰出,賠償義務確定的方式是什么承擔國家賠償的主體是國家。即對于國家機關,含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其違法執行職務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賠償主體是國家,而非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賠償義務確定的方式是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賠償義務機關的義務是對國家賠償決定(賠償義務機關的決定書、復議機構的決定書、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的決定書)的執行。賠償義務機關還是一種執行機關,執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賠償決定的機關。賠償義務機關執行賠償義務,是一種執行賠償決定、代為國家履行賠償責任、受國家委托的法定義務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國家賠償法中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指什么國家賠償法中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的賠償義務機關就是具體履行國家賠償義務的組織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它代表國家接受國家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參加國家賠償程序,支付賠償費用。我國的國家賠償包括司法賠償、行政賠償等,其中的司法賠償義務機關包括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等。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國家賠償法是怎樣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是誰國家賠償法中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的賠償義務機關是指侵犯公民權利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的國家機關和依法行使職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六條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賠償義務機關怎么確定 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其權利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