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追尾交通事故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并在與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該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寬,對方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均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該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車輛轉彎,另一方直行形成的側面相撞交通事故,轉彎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從一條道路駛入另一條道路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雙方均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特殊交通事故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超速行駛、酒后駕駛、違反交通標志行駛、無證駕駛、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以及存在其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根據其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汽車右轉行使 旁邊直行的電動車摔倒了,沒有發生碰撞,誰的責任?雙方都存在責任。車輛右轉撞倒了直行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的電瓶車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汽車是有責任的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轉彎車輛必須要優先讓直行車輛通行,但電瓶車如果是符合國家標準的,不應該出現在直行道上,電瓶自行車只能行駛在非機動車上,如果電瓶車的功率大于240W且最高時速大于20km/h,那么將不視作非機動車。
但地方對電瓶車的管制沒有那么嚴格,也沒有明確的相關條令管控,所以電瓶車行駛的隨意性比較高,交警會根據實際情況判定雙方在事故中責任的大小。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對摩托車規定:無論是使用什么技術驅動車輛,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的,都視為機動車。而其中對輕便摩托車的定義是:無論使用了什么技術驅動方式,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高于20km/h的車輛,都視作為輕便摩托車。
可見市面上多數的電瓶車,都超過了電瓶自行車設計時速范疇。雖然看來多數電瓶車屬于機動車,但是相對于汽車,還是處于弱勢的,國家對于電瓶車的管控暫時不夠完善,所以電瓶車還是要走非機動車道。
電動車避讓機動車摔倒 未擦碰 誰的責任如果兩車沒有接觸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那屬于電動車駕駛人操作不當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自行負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超電動車時沒有接觸,機動車直接駛離現場,為什么構成肇事逃逸?案例:機動車在超越非機動車時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并沒有非機動車駕駛員發生接觸,電動車主摔倒重傷離世,機動車的駕駛員認為這起交通事故和自己沒有關系,駕駛車輛沒有停留而直接開走,后被抓獲。
平時開車的過程中,許多駕駛人都會認為,只要自己的車輛沒有碰到其他的車輛和行人,那么不管發生多大的事故都與自己無關,甚至認為這是意外事件,然后直接開走,豈不知這樣的行為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其實,交通事故的構成往往不以是否接觸為必要的要件,因為其他的車輛和行人會受到行駛車輛的影響,而采取一些緊急措施,從而讓自己遭受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了損失。
這樣的情況下,就不以兩車是否接觸為交通事故成立的必要條件,駕駛員開離現場可能需要承擔嚴重后果。
01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與事故的因果關系是多方面的
就拿這個案例來說,駕駛員以為自己的車輛并沒有碰到對方,電動車駕駛員的摔倒是他自己造成的,后果理應由他自己承擔,最終導致了這可挽回的后果。
這里我們不從道德上去說駕駛員見死不救,僅從法律上來說,他的行為有法定的救助的義務。因為交通事故的發生與他有關。
原因如下:
一是他正在實施超車,那么就會占用優先的路權,而且車速并不慢。
二是電動車駕駛員主動避讓非機動車道給駕駛機動車的人,不存在違規行為。
三是這種避讓導致了非機動車主受了重傷。
假如機動車讓非機動車先行就可能不會發生事故,如果他停下來施救就可能挽回非機動車主的生命。
02
構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條件
肇事逃逸是很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已經觸犯了刑事法律的規定,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構成交通事故逃逸的要件有哪些電動車和汽車無接觸交通事故 ?
這種行為的構成至少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明知已經發生了交通事故,本案中駕駛員就存在明知,或者應當知道的情形。
二是有逃避法律的制裁或者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為什么會開走,僅僅是認為與自己無關嗎?當然還存在怕麻煩纏身的心理,這就是逃避責任。
三是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離開現場,只要駕駛離開就構成這個行為。 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作為機動車的駕駛員,明知自己在超車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駕車離開了事故現場,是在逃避法律的制裁和逃避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
因為交通事故中的受傷者,如果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沒有人進行,有可造成傷者的二次碾壓和其他外力傷害。
03
交通事故逃逸的后果
目前,在法律上對逃逸行為的打擊力度很大。
如果逃逸行為造成的損失比較小,那么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這就包括處于200元到2000元的罰款,吊銷駕駛證,甚至會被處以14天以下的拘留1。
如果逃逸直接造成了人員死亡的,就如本案一樣,那么駕駛員將會面臨刑事處罰,量刑都在三年以上,同時會被處以終身禁駕,即使出監獄后,再也不能開車了。
而且,對肇事逃逸的駕駛員,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因為肇事者有主觀上的過錯,導致了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這樣所有損失就要由駕駛員自行承擔了。
結語
交通出行不可避免,當發生了交通事故后,出于道義都應該停車救助一下,或撥打電話報警。對與自己有直接或間接關聯的事故,更應該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減少損失,特別是要積極地參與搶救傷員 ,這是每一個駕駛員應盡的義務,要不然只會讓自己卷入更為嚴重的麻煩之中,逃是逃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