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行政相對方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權力包括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提出申請的權利;參與行政管理的權利;聽證的權利;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了解情況的權利;申請行政法上的救濟的權利。
行政相對方義務包括哪些?行政相對方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法律地位是通過其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權利、義務表現出來的。
(一)行政相對方的權利
1.提出申請的權利;
2.參與行政管理的權利;
3.聽證的權利;
4.了解情況的權利;
5.申請行政法上的救濟的權利。
(二)行政相對方的義務
1.服從行政管理的義務;
2.協助行政主體執行公務的義務;
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義務。
行政合同中相對方享有的權利是在行政合同中相對方享有的權利是促使行政主體履行合同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權利。
行政合同是公法和私法相互滲透,公法精神和契約自由的結合,既不同于一般的具體行政行為,更不同于民事合同,在性質上、法律適用上、調整原則上出現與民事合同、一般具體行政行為不同的特征,同時具備行政性和合同性的兩大特點。
行政合同的內容是行政管理的公共事務,具有公益性。如前所述,行政主體與相對人簽訂合同的目的是為了行使其行政職權,而此目的也是通過雙方履行合同來實現。在行政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從本質上說是屬于行政主體管理社會事務的范疇,從其內容上看,仍不能擺脫公法的性質。
擴展資料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
注意事項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
1、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公平合理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行政合同的條款不能與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相抵觸,不得違反法律規范的明確規定,合同的內容應當公平合理。
2、審查行政主體單方行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行政主體采取單方行為必須要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單方行為屬于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行政行為。
3、審查行政主體和相對方是否嚴格履約,是否約定違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應當承擔何種違約責任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合同
行政相對方的義務包括?行政相對人行為內容包括:1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獲得權益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2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行使權利;3,放棄權利;4,履行義務。并沒有具體規定行政相對方的義務。如果要說義務的話,就是履行義務了。也分實體上和程序上的履行。 從行為方式上講,包括自覺主動履行、被行政主體直接強制履行、被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他人代履行等。種類包括財產給付的義務,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等。
什么是“行政相對方”?行政相對方
(一)行政相對方的涵義
行政相對方是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例如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在稅收征管關系中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稅務機關是行政主體,納稅人就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在工商管理關系中,工商機關就是行政主體,而作為工商管理對象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主體就是行政相對人。無論是包括行政機關在內的國家機關,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都可以作為行政法律關系的行政相對方主體參加行政法律關系,享受一定的權利,并承擔一定的義務。但是行政主體是國家行政權的享有者、行使者和為此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一般情況下不能以行政主體的資格參加行政法律關系。
傳統的行政法學大多以行政權或行政主體的作用為主要研究對象,不重視行政相對方在行政過程中的作用。然而,現代國家的行政,已不是僅限于行政官員及少數專家的問題,而是涉及所有社會構成人員切身利益的問題,行政法理論,必須以其本來主體——人民為核心重心架構。
(二)行政相對方實體法上的地位
行政活動是由法律規定的,一切行政活動都必須依法實施。公民的財產和自由,不受非法侵害,公民享有受行政保護的基本權利。保障公民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的這種地位,是法治行政原理的內在要求。當違法或不當地行使行政權,給公民的財產和自由帶來侵害時,或者行政主體怠慢于行政權的行使,沒有給公民依法定的給付和保護時,公民有權請求排除行政權的違法或不當侵害,有權請求行政主體依法履行職責。只有從實體法上確立公民的這種權利和地位,才能確保法治行政原則的貫徹和實施,才能確保公民在現代行政中的主體地位。
行政相對人是什么意思能通俗的說下嗎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行為直接影響到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另一方當事人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而行政向對方指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相對于行政主體以外行政相對方的權利包括 的所有當事人。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行政相對方即為行政相對人。但當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出現第三人時,行政相對方就不只包括行政相對人,還包括第三人。
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益的影響有時是直接的,有時影響可能是間接的,作為個人、組織,無論其權益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直接影響還是間接影響,都是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進入行政訴訟后,其行政相對人的身份自然喪失,成為行政訴訟的原告,行政主體成為被告,兩者在法律地位上趨于平等。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是指有行政法所規定或確認的,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由行政相對人享有和履行、并與行政主體的義務和權利相對應的各種權利義務。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是行政法上的權利義務,即個人和組織以行政相對人身份出現時所具有的權利義務,這種權利義務不同于個人和組織為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不同的分類。
1、個人相對人與組織相對人
2、直接相對人與間接相對人
3、作為行為的相對人與不作為行為的相對人
4、抽象相對人與具體相對人
5、授益相對人與侵益相對人
首先,行政相對人是指處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的個人、組織。任何個人、組織如果不處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而處在其他法律關系中,就不具有行政相對人的地位,不能賦予其“行政相對人”稱謂。其次,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的個人和組織。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一方享有國家行政權,能依法對對方當事人實施管理,作出影響對方當事人權益的行政行為,而別一方當事人則有義務服從管理、依法履行相應行政行為確定的義務。接受行政主體行政管理的一方當事人在行政政法學中則謂之“行政相對人”。再次,行政相對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其權益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影響的個人、組織。行政主體行政行為對相對人權益的影響有時是直接的,有時影響可能是間接的,作為個人、組織,無論其權益受到行政主體行政行為的直接影響還是間接影響,都是行政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