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火災事故賠償標準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如果有保險公司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火災事故直接向所在地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火災后,首先應該由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和責任,然后再根據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該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應當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任何單位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消防隊接到火警,必須立即趕赴火災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家里發生火災怎么賠償損失法律分析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自家發生火災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從影響對象來說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包括自己家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以及對別人家造成的損失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從損失內容來說,又分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1)財產損失包括房屋本身的受損、以及屋內家具等財物的損失,主要就是通過家財險來解決。但前提是,這個火災是意外導致的,而不是屋內人員過失導致的;(2)屋內人員的人身傷害屋內人員損失,都屬于家財險的免責范圍,不賠。己家庭成員的人身傷害,可以通過自己投保的人身險來解決: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醫療險都有可能發揮作用——如果因為燒傷、或疏散逃離過程中受傷,產生的醫療費用都可以通過意外險中的意外醫療責任、或單獨的醫療險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火災造成的損失如何賠償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的規定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是屬于侵權的行為,應該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九條 【財產損失計算】侵害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
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二十一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擴展資料
一、火災造成的損失責任認定
1、某人故意放火造成的火災損失,由放火人承擔賠償責任。
2、某人在使用火源的過程中過失造成火災或者因疏于管理、違反職責造成火災的,由具有過錯的人承擔賠償責任。財產所有人也具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失火人的責任。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火災,沒有過錯人的,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損失。
二、相關法律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九條 【財產損失計算】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第二十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
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二十一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三、火災事故等級劃分
輕微事故,死亡0人,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0元,上報縣級,企業處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傷10至49人,直經損1000萬至5000萬,上報省級,市級處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傷50至99人,直經損5000萬至1億,上報國務院,省級處理。
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傷100人以上,直經損1億以上,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處理。
火災中造成的損失由誰賠償因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應該由火災的責任方負責賠償。對于具體的損失金額或賠償金額的確定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可以通過經下三種方式來處理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 1、由雙方通過協商來確定一個具體的賠償金額。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損的具體物品及相應金額的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則可以要求責任方根據相應的證據進行賠償。 3、如果無法提供損失具體金額的火災損失賠償程序 ,則可以委托物價部門對火災損失進行估價,以估價結果作為索賠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