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今天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我跟大家分享下醫療糾紛案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的談判技巧。1.在談判之前先固定證據,分析醫療機構存在的具體過錯。處理醫療糾紛的首要環節是固定證據,在證據固定后再再談如何解決的問題。這里的固定證據,是指以可以再現的方式記錄如要求醫院書面承認事故責任或以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醫院的承認過程,最重要的就是復印和封存病歷資料。在證據固定之后,綜合分析自己手中的證據分析醫療機構有沒有過錯,具體過錯是什么等問題。在自己對案件有所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了解的基礎上再進行談判解決。2.應當認真學習《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醫療機構的違法行為有所了解。3.科學分析準確認定事故責任。雖然前面對醫療機構的過錯有所了解,但具體還得科學客觀劃定醫療機構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4、公平地測算損失金額,合實際地確定索賠金額。。5、全面地掌握事件的處理進度。6、理智地分析雙方的心理,醫院通常會顧及社會影響,所以適當地調動、利用社會影響會有利于事件的盡快處理。7、合理組建談判團隊,根據團隊成員的能力、特點,分工負責、有主有次,不可全家老少齊上陣,沖淡了主力的聲音。8、有理有節地談判策略,抓住主要矛盾,如果交流的內容太多,就會沖淡重點意見。9、如果家庭成員不具備相應的談判能力,應當尋求外援,如委托有經驗的律師。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三條醫療事故爭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醫療機構應當自協商解決之日起7日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并附具協議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家屬與肇事者協商技巧是什么?"肇事者遇到難纏的家屬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家屬的目的,無非就是多索要賠償,而肇事方想少賠償,這是根本的矛盾所在,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協商成功。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只能通過法院訴訟的辦法解決。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以上內容參考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處理
工傷私了談判技巧工傷是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種人身損害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在對損害賠償數額進行談判的過程中,雙方主體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可能會起到省時省力節約司法資源的效果。工傷私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了最重要的技巧就是要明白法律的相關規定,知道什么是工傷,工傷指的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以上情況,都有可能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法律規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人身損害賠償家屬談判技巧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