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一般協議書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我收集整理的青苗補償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青苗補償協議書 篇1
甲方:河北九瑞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XX
乙方地址:XX市(縣)XX鎮(鄉)XX村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經乙方村委會證明。現就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青苗進行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村委會證明乙方有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并且有權領取屬于乙方所有權或管轄范圍內的青苗補償款。
二、在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乙方享有補償權利的全部內容如下:以上青苗補償款合計為(小寫):XX元(大寫):人民幣XX元
乙方簽字:XX(蓋章)
三、甲乙雙方共同對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應當補償的內容和情況進行核實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無人對乙方的權利人身份、補償的數量、補償的金額、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權利、乙方領取補償款的權利等事項提出異議。則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約定的補償金,自協議簽訂日起,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項給乙方。
四、協議實施后,地上所有物盡歸甲方所有,由甲方進行處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已補償的青苗等物及區域內的土地再次進行種植和利用。五、簽署本協議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作為補償權利人的證明資料。包括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農村土地承包協議書等。
六、村委會作為本協議的見證方,對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補償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補償標準、數量、補償金額發放等相關事宜,給予見證、監督、證明。
七、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本協議自甲乙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
甲方代表簽字:XX
乙方(蓋章):XX
乙方代表簽字:XX
見證人簽字:XX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青苗補償協議書 篇2
XX縣XXX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X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臨時占用乙方的土地進行管道安裝,經雙方和談特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占用乙方土地屬于臨時用地,當管道安裝回填后將土地交還給乙方。
二、共占地寬5米×長15米=75平方米。
三、經雙方協商每平方米青苗費賠償20.00元,共計1500.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四、乙方領到青苗費賠償款后自行拆除地面附屬物。
五、協議簽定之日起30天后甲方把土地交給乙方。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20xx年七月九日
青苗補償協議書 篇3
甲方:洪家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農業面源治理有限公司
因乙方項目開發租用位于二級電站50畝山林及水庫庫尾約100畝土地(土地租用協議另已訂),而土地地面現有村民青苗,現乙方代表村民要求甲方對該土地土面青苗進行補償處理,為明確雙方權益,雙方達成以下具體事項:
第一條:青苗補償范圍:東至河,南至蔣衛全房屋西3米,西至原楊眼塢老路,北至村國外松林,陳平承包山及老石坎水庫庫尾。
第二條:青苗補償款總額為拾壹萬玖仟玖佰貳拾貳元壹角,其中有青苗補償費壹拾萬肆仟肆佰貳拾貳元壹角,墳墓遷移補償壹萬伍仟伍佰元整(詳見農戶補償清單)。甲乙雙方簽字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第三條:青苗補償款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甲方再支付給每戶村民。
第四條:協議簽字生效后,該土地上附著的一切青苗均歸乙方所有,甲方和村民不得對其進行處置,如有矛盾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五條甲方有權對乙方與村民之間關于青苗補償的有關事項提供一切便利。
附件:青苗補償區域圖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件同樣具有法律效果。
甲方:洪家村村民委員會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農業面源治理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青苗補償協議書 篇4
甲方:XX
乙方:XX
因甲方發展需征用乙方土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征用方應對所征用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補償。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相關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青苗補償的范圍:東沿XX;南至新水渠;西至甲方公司圍墻;北至XX。(見甲方新增用地紅線圖)
二、此次補償的青苗品種及數量經甲乙雙方現場驗收后確定,甲方按與乙方協商確定的單價,支付乙方青苗補償費XX元。
三、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青苗補償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費用后,應負責做好甲方征用土地的協調工作,確保土地征用的落實。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XX
乙方(蓋章):XX
甲方(簽字):XX
乙方(簽字):XX
簽約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征地青苗補償協議書格式青苗補償協議書一般是在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中有這樣的規定的。
青苗補償協議書需完善以下資料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
一)、協議書:須包括以下內容:1、事由;2、補償標準;3、補償范圍;4、補償內容及數量;5、補償金額;6、補償金的支付方式;7、青苗的清除時間;8、法律責任;9、協議的份數;10、合同簽訂日期等。另每份合同須有合同編號(仲拆字[20XX]XXX號)。
二)、青苗補償登記表:現場丈量人員、復核人員、部門領導審核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戶主簽名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戶主須同時按右手大拇指手印。
現場丈量的果樹冠徑大于5米的要進行編號,以備復查。
三)、現狀地形圖:指目前拆遷的現狀地形圖,在現狀地形圖上勾畫出拆遷補償的范圍,經辦人員、戶主需簽名。
四)、戶主身份證復印件:須拿原件進行復印,經辦人員需簽名。
五)、青苗權屬證明:在現狀地形圖上加蓋村小組公章證明權屬。
六)、拆遷補償核準表:戶主簽名,戶主須同時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審核、審批部門及領導簽名順序:戶主→拆遷辦→業務部門領導→分管領導→財經辦→管委會領導)
七)、付款申請審批表:戶主簽名,戶主須同時按右手大拇指手印。(審核、審批部門及領導簽名順序:戶主→業務部門領導→分管領導→財經辦→管委會領導)。
與政府簽定青苗補償協議但未到帳怎么辦?來回答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即使與政府簽訂青苗補償協議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但沒有到賬,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你要等一等,看來是能夠兌現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的。
征地青苗補償標準1、青苗補償費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的定義
青苗補償費是指國家征用土地時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農作物正處在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獲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國家應給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的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規定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國家青苗費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青苗補償費是指國家征用土地時政府與鄉鎮簽訂青苗補償協議 ,農作物正處在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獲,國家應給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青苗費補償標準各地是不一樣的,并且青苗作物類別不同、品種規格不同,補償標準也不一樣。具體補償多少,還得看當地政府發布的征地補償政策文件。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