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法律分析】: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十二)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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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等級與賠償系數對照表傷殘等級與賠償系數對照表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傷殘等級一共十個等級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一級最為嚴重,傷殘系數要由專業的傷殘登記鑒定,如果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部門申請重新評定,鑒定之后才能確定賠償的系數,最后經社保局賠付傷殘補助。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意識消失;
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不能工作;
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明顯職業受限;
d、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職業種類受限;
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降低;
c、不能勝任原工作;
d、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遠距離流動受限;
c、斷續工作;
d、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傷殘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傷殘賠償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殘疾賠償金=(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
a、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
b、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實際年齡)×傷殘賠償系數)
c、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系數)
傷殘等級鑒定流程
1、申報材料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審核,申請人所報材料符合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條件的,發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場或在10個工作日內簽發《勞動能力鑒定、確認補正材料通知書》。
2、自出具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限不得超過30日。
3、《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結論通知書》于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分別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唐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4、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結論后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5、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擴展知識:
一、多處受傷如何計算傷殘標準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
受害人構成多處傷殘的,以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指數為基礎,每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按所增加傷殘的傷殘賠償指數的十分之一確定,累計增加的傷殘賠償指數最高不得超過10%;多處傷殘等級賠償最高不超過100%。
例:某受害人構成一處八級傷殘、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在計算殘疾賠償金時,應在最高傷殘八級的賠償指數30%基礎上,提高一處九級傷殘賠償指數2%(即九級傷殘賠償指數20%的十分之一)和一處十級傷殘賠償指數1%(即十級傷殘賠償指數10%的十分之一),即該受害人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指數應為30%+2%+1%=33%。
二、傷殘鑒定結論有3個不同等級傷殘,該怎樣計算賠償金?
最終的鑒定結論應當寫明綜合傷殘賠償指數是多少,最后以此確定傷殘賠償金。
傷殘賠償金=傷殘賠償總額(XXXX元/年×20年)×綜合傷殘賠償指數(%)。
三、傷殘賠償能按三四個級別賠償嗎?
如果是以外傷害是可以的,如果是工傷是按照最高等級賠償,這里所說的一般人身損害賠償主要包括因毆打、摔傷、高空落物碰傷、交通事故等原因形成。
2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二級傷殘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5個月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25個月=56122元。
2、由社保機構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標準按受傷前本人工資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的85%支付至死亡.3.如傷殘員工戶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領取殘疾退休金和護理費的,與社保機構簽訂合約,一次性計發十年,終結保險關系.十年計120個月×2551元×85%(一次性殘疾退休金)+2551元×14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20個月×2551元×50%(一次性護理人員工資)=448976元.一次性殘疾退休金為448976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6122元=505098元。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傷殘等級賠償標準表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
工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
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
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級傷殘工傷賠償標準(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的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傷殘津貼: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亡待遇標準:1、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配偶=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40%,其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他親屬=工傷職工生前本人工資×30%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兩個九級傷殘怎么算系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比例(指數)。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綜合網上專家和學者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的意見,Ia的合理取值應為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兩級傷殘賠償系數對照表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系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要根據傷殘者居住的地區(省、市)的不同、身份的不同(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以及年齡的不同來進行計算確定。式中: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元;Ct――傷殘賠償總額,元;C1――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0≤C1≤1;Ih――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拓展資料:如果是在交通事故之中造成受害者兩處損傷的話,那么肇事者需要對受害者的兩處損傷進行相關的賠償,并且造成殘疾的話,受害者可以通過申請傷殘補助金來獲得相關補貼,具體的兩處傷殘殘疾的話需要根據相關的公式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需要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