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個人債務清償順序如下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
1、優先債權。所謂優先債權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是指債權人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情形的債權。享有這種權利的人為優先權人。
2、普通債權。普通債權是相對于優先債權而言的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即沒有抵押、擔保等情形的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我以自己私人名義貸款的錢借給公司,公司倒閉這個錢怎么還?要看是公司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如果屬于公司債務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當事人可以在破產清算中主張債權,如果是個人債務,當事人只能找個人償還。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公司倒閉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了之后債權人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吊銷營業執照,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清算。詳細的內容請看下面。(1)、到人民法院訴訟的步驟:1、寫起訴狀,份數為被告人數 1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個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納訴訟費。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單位,要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3、證據材料復印件,份數為被告人數1份。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2)、現在公司吊銷營業執照,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去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財產清償的先后順序是什么1、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為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補償金。
(2)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4、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以前,后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
5、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破產財產須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債務的清償順序破產債務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的清償順序主要包括以下流程。具體如下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1、破產費用;2、公益債務;3、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4、破產企業所欠稅款;5、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依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之前,后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個人貸款破產清償順序 :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