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和司法賠償。行政賠償是指行政主體違法實施行政行為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侵犯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由國家承擔的一種賠償責任。司法賠償是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司法權的過程中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因其行為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
法律分析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司法賠償是非訴程序,國家賠償可以不走訴訟程序。因為國家賠償程序分為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程序和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程序。單獨提出賠償請求的程序實行行政處理前置的原則,行政賠償爭議在行政程序不能解決的,最終可以通過行政訴訟途徑解決。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行政賠償是國家賠償的主要組成部分。在國家賠償中,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還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受委托的組織及其公務人員以及事實上的公務員。在司法賠償中,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是履行司法職能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以及軍隊的保衛部門,國家檢察機關,國家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在上述機關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行政賠償解釋是什么【法律分析】
行政賠償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制度。調解適用于行政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調解不適用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但可以調解行政賠償、賠償、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案件。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則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行政賠償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具體指的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違法行使行政職權而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所需承擔的賠償責任。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一般為賠償義務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什么是行政賠償?行政賠償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過錯所作出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且造成損害時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行政機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行政賠償一般認為有以下幾個特點:
行政賠償與行政主體的職務行為相聯系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行政主體的職務行為構成行政賠償的基礎。
行政賠償是行政行為違法,即使行政侵權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法的行政行為不引起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的直接責任者為行政主體,不管違法的行政行為是否通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來表現,也不管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有無過錯,違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機關承擔或先行承擔。
行政賠償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賠償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的概念】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其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時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由國家給予賠償的法律制度。
【行政賠償的主要特征】①行政賠償產生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職務活動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②行政賠償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侵權行為所引起的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③行政賠償是違法職務行為給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④行政賠償的主體是國家。
國家賠償分類包括哪些?一、 國家賠償 分類包括哪些? 根據《 國家賠償法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的規定,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我國國家賠償的種類有三種;一是行政賠償;二是 刑事賠償 ;三是民事、行政 訴訟 中國家侵權損害賠償。 1、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 法規 授權的組織、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由國家通過侵權的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向受害人所進行的賠償。 2、刑事賠償亦稱冤獄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當事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予以的賠償。 3、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損害的,由國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國家賠償如何計算? 國家賠償以支付 賠償金 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 工資 計算。 2、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權 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 醫療費 ,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喪失勞動能力 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 撫養 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 死亡賠償金 、 喪葬費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綜上所述,國家機關在對公民或者企業做出處罰的時候,應該嚴格按照程序辦理,如果侵害到公民的合法權益,應該進行賠償。國家賠償有民事、刑事及行政賠償之分。公安機關錯誤 羈押 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要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日工資計算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