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用電戶因供電設備故障燒壞設備可直接報保險公司。因為居民發現因電力故障引起家電損壞,應電話通知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供電公司向保險公司報險后,協同保險公司24小時內到家中調查、核實,確因電力故障造成的供電企業按照居民客戶家用電器處理辦法進行維修,對不可修復的可按照規定進行相應賠償。因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客戶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原因造成電器損壞,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鑒定,供電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若燒家電居民七日內未上報供電公司,按規定視為放棄賠償。
我家的電燈因電力公司供電故障把我家的的電燒壞了可以要求供電公司賠償嗎如果是電力運行事故導致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的家用電器損壞是可以索賠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的。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因電力公司 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如何賠償?空調主機板燒壞了怎么賠償?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你好!如果是因為電力公司二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有電力公司進行賠償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建議你直接向電力公司反應,他們會處理相關的事情也會對你進行相關的賠償。
當然,一旦發生事故的話,建議你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并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后,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屬于上述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它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被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1、關于賠償問題,有關部門發布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規定: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并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并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賠償。
2、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以下規定處理: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
3、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不可修復的,按以下規定辦理: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予以全額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及《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后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辦法》的規定仍在使用,或者折舊后的差額低于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準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后,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準,按前述規定清償。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清償后,損壞的家用電器歸供電企業所有。
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怎么處理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七條 的規定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并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己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經審查同意,現予發布施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第四條
由于第三條列舉的原因出現若干戶家用電器同時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并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后,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第五條
屬于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第六條
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并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己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第八條
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
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
不屬于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并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后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所限己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后的差額低于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準開始計算。
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后,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準,按前款規定清償。
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清償后,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第十二條
各類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所限為:
電子類:如電視機、音響、錄像機、充電器等,使用壽命為10年;
電機類一口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電風扇、吸塵器等,使用壽命為12年;
電阻電熱類:如電飯堡、電熱水器、電茶壺、電炒鍋等,使用壽命為5年;
電光源類:白熾燈、氣體放電燈、調光燈等,使用壽命為2年。
第十三條
供電企業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所支付的修理費用或賠償費,由供電生產成本中列支。
第十四條
第三人責任致使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協助受害居民用戶向第三人索賠,并可比照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電壓不穩燒毀電器應如何索賠?首先要明確什么原因造成。如是供電系統送錯電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如送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的為380伏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應由供電局賠。如直是單純電壓不穩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則很難賠,因為不穩因電力故障導致電器被毀 的原因大多是有大功率電器造成。
如果僅因承租的房屋線路老化等原因造成電壓不穩,可找房東賠償。如果僅因使用的電器本身不合格,可以找商家或生產廠家賠償。如果是混合原因造成電器損壞,可以找每一個原因的責任人賠償。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六條規定,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無論是外力破壞、電器質量問題、家中線路故障,還是自然災害等,這些原因導致客戶家電燒毀,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