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一、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 參照電網建設工程相關補償標準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電網建設是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我省重點工程之一。為積極支持電網建設,保障我市“十一五”電網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根據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網建設的通知》(晉政辦發〔2005〕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電網建設工程相關補償標準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提高認識,切實做好電網建設的相關工作 電網輸電工程建設受國家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借故無理阻撓。輸電工程建設中,涉及占地、樹木砍伐、 拆遷 、青苗賠償等,輸電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補償相關當事人,確保人民群眾利益不受損害。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轄區內工程建設協調和廣大群眾的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2、明確補償范圍,積極推進電力建設工程 關于占地。永久性占地為電力線路的桿、塔、拉線及相關的輔助設施占地臨時性占地為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施工臨時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場地、工器具存放場、料場等占地,不涉及青苗,只涉及復耕的情況。關于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臨時性占地,地面上附著的農作物。關于樹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區域內或電力設施保護范圍內,按照規程規定需砍伐的防護林、零星樹木、經濟林木,其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他樹木。關于拆遷。指輸電線路建設過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設施、大棚溫室、墳墓等拆遷。輸電線路工程走廊(包括桿、塔、拉線)不征地,只對輸電線路桿、塔、拉線用地作一次性經濟補償。輸電線路走徑,必須征得所在地縣(區)人民政府的批準。 3、嚴格補償標準,確保電網工程建設順利開展 (一)永久性占地補償。按《土地法》規定,取前三年平均產值乘以土地補償倍數的辦法計算。根據人均耕地數量多少、所處地理位置優劣,將各區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的總和(以下簡稱土地補償倍數)標準確定為:位于市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周邊,人均耕地不足一分,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9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于縣郊及工業用地密集地區周邊,人均耕地高于一分不足一畝,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25倍以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位于城建規劃范圍內,人均耕地一畝以上,土地補償倍數確定為16倍以下;其它地區,按照《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鐵塔占地。水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補償600-10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1000-2000元,每基鐵塔在100平方米以上補償2000-3000元。旱地:每基鐵塔在50平方米以下補償500-800元,每基鐵塔在50-100平方米補償800-1200元,每基鐵塔100平方米以上補償1200-1600元。 (三)電桿占地。水地:單根電桿補償300元,雙桿補償500元。旱地:單根電桿補償200元,雙桿補償300元。 (四)拉線占地。水地每條拉線補償200元,旱地每條拉線補償100元。 (五)臨時性占地補償。施工期間由施工機械等作業造成的壓地、毀地等作一次性補償。水地:每畝補償300-500元。旱地:每畝補償100-300元。 (六)青苗及復耕補償。青苗補償:水地每畝補償500-800元,旱地每畝補償300-500元。復耕費補償范圍指施工機械壓地、毀地部分,每畝一次性補償30元/畝。 (七)樹木砍伐補償。桿塔基礎內須砍伐的樹木,所砍伐樹木歸樹木所有者。非經濟樹木:直徑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徑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徑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徑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徑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經濟樹木:直徑10厘米及以下的未掛果每株50元,掛果每株200元;直徑10厘米以上的未掛果每株80元,掛果每株300元,蘋果、梨、棗類、掛果樹每株在前面的標準上乘以1.5倍的系數。大面積占用林地時,按照國家、省有關文件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八) 拆遷補償 。 (1)房屋。屬磚混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500元;磚木、磚石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00元;土坯房、簡易房結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0元。 (2)水利設施。機井:井深200米以上,每眼12萬元;井深100-200米,每眼8萬元;井深50-100米,每眼5萬元;井深50米以內,每眼3萬元;磚石井每眼3000元;土井每眼1000元;地下水管,輸水管道每延長米10-20元。 (3)溫室。每畝15000元。 (4)墳墓遷葬。在塔位中心點10米范圍內的墳墓補償遷葬費,每座1000元。 (九)民用 宅基地補償 。施工過程中,輸電線路桿塔和拉線永久性占地,涉及已批準的民用 宅基地 (有土地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的,可按二倍標準補償。 4、補償期限及法律責任 青苗補償、樹木補償、臨時占地補償,應在施工結束實地丈量后一次性予以補償。所有賠償必須在施工竣工前由工程建設單位一次性補償到位。工程建設單位應與被補償方簽訂書面協議,補償工作方為有效。補償費用由工程建設單位從工程建設費用支付。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無理阻撓電網工程建設,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 電力設施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征地的補償還是要根據水田、旱田、菜園等等,還要結合當地的生活水平各種因素來進行補償的,因此,現在的 征地補償 全國還沒有統一化,各個地方的政策也會不一樣的,所以,一定要結合當地的實情來補償。
電力鐵塔永久性占地賠償標準是多少!被電力公司建設鐵塔永久性征用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的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3、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土地管理法》第48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ロ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國家電網征地補償標準電網建設中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的征占土地分兩類。
一類是塔基用地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這是永久性征用,由電力部門給農民以征地補償。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
另一類是施工臨時用地,也是由電力部門給農民以征地補償。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電力施工損壞農作物要賠償嗎構成侵權要賠償。電力施工對農作物造成損壞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的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由施工單位按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雙方可以協商賠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關于征地賠償的規定隨著社會的發展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因新建設公共設施等公共利益實現的需要,在保障耕地紅線不突破的情況下,全國各地都在征收或變相征收農用地,變為建設用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民法典施工侵權的賠償范圍有哪些施工致人身侵權的賠償范圍由受害人的傷重程度來確定。造成一般人身損害的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造成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他人殘疾的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及致殘前所扶養的不具有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基本生活費民法典關于電力施工占地賠償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