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冤假錯案可以到當地人民檢察院申訴。冤假錯案的申訴問題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實際上是指審判監督程序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又稱“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發現確有錯誤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序。目的在于對已生效而確實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再次審理并作出判決予以糾正。冤假錯案的申訴問題,實際上是指審判監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序。目的在于對已生效而確實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再次審理并作出判決予以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冤假錯案應該找哪個部門糾錯是否屬于“冤假錯案”需要法院結合案件事實進行確認。具體找哪個部門糾錯還要根據案件的進程。
如果案件屬于一審判決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如果案件屬于二審判決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由于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當事人可以向同級法院申請再審或者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冤假錯案最高法院怎么辦?冤假錯案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的申訴問題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實際上是指審判監督程序,又稱“再審程序”。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職權提起再行審理的特殊訴訟程序。目的在于對已生效而確實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通過再次審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糾正。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那么怎樣才能推翻冤假錯案呢?根據《刑訴法》規定,如果案件中存在冤假錯案找到法院 :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或者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的;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如果經過審理確實能夠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撤銷原判決、裁定,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即推翻了冤假錯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