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政府征收農民土地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征地補償費用項目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 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2022年拆遷補償價格表2022國家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征地補償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6、房屋地上物補償標準,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四川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土地征收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的安置補助費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其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四川農村拆遷賠償標準內容是什么
1、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4、其西昌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
拓展資料:
農村拆遷補償安置方式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征地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并公布。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