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商業銀行清算清償次序為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優先債權、一般債權。 破產財產主要包括宣告破產時商業銀行所經營管理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的財產、破產商業銀行在宣告破產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得的財產和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他權利。一般企業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為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 1、支付破產費用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即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3、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據本條的規定,在支付破產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這里的“優先支付”的含義,主要指優先于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即在償付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前支付儲蓄存款; 4、應當支付破產商業銀行所欠的稅款; 5、應當支付破產債權。清算組提出破產分配方案后,經 債權人會議 討論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支付順序商業銀行清算清償次序為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優先債權、一般債權。破產財產主要包括宣告破產時商業銀行所經營管理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的財產、破產商業銀行在宣告破產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得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的財產和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的其他權利。一般企業破產財產的分配順序為:1、支付破產費用,即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得的費用和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2、應當支付所欠破產企業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根據本條的規定,在支付破產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這里的“優先支付”的含義,主要指優先于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即在償付國家稅收和單位存款前支付儲蓄存款。4、應當支付破產商業銀行所欠的稅款、應當支付破產債權。清算組提出破產分配方案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
銀行破產清算順序怎么定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的順序:根據《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銀行破產清算賠償順序 ,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一條
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后,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