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公司如果要開除員工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就應該按照員工為公司工作的年限對公司進行一定的補償。具體補償金額與員工工作的總年數和每月工資有關。一般是每工作滿一年就補償員工一個月的工資。不滿六個月按照半個月算,員工工作滿六個月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一個月工資。但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勞動者,還需再補償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工廠開除員工要賠償嗎看情況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公司辭退員工是否需要賠償要分三種情形處理:
1、勞動者有違反勞動合同法行為或者給單位造成嚴重影響被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的,沒有經濟補償。
2、用人單位按規定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的,比如合同到期,雙方協商一致等情形,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在勞動合同關體系中用人單位采用“開除”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沒有法律支持的,宜用解除、終止(中止)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拓展資料: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開除員工怎么賠償標準公司開除員工賠償標準
1、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經濟補償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和工作年限而定。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辭職具體有幾種類型
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雙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補償。一般公司會提前30天征詢你本人是否續簽的意見,員工應當照實答復是否續簽。
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協商補償方案,實現離職。
勞動部《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及上海市、寧波市等部分城市規定,只要員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沒有任何理由滯留員工,除非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才可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有的崗位因涉及機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但是員工必須履行提前30天書面辭職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則要賠償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3、滿足法定條件的無條件辭職。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此外,沒有交納社會保險也可以作為無條件辭職的理由。
辦理辭職手續后應當辦理離職手續,原單位應當開具離職證明,以便向新單位表明與其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否則可能給新單位造成法律訴訟。
辭退員工要給補償嗎只要被公司辭退員工就有經濟補償嗎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
不一定的。
根據勞動法上的規定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的,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是,公司給不給經濟補償金是根據法律上規定的情況確定的。按規定,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主要是在以下12種情況中: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拓展資料:但是,員工被公司辭退時,是不一定都有經濟補償,公司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因為員工自身的原因而被辭退的,比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單位開除員工是否有賠償公司開除員工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補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如果單位解除合同不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屬于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索要經濟賠償金,極為雙倍的經濟補償金_。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勞動法保障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了勞動者們的權利和義務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對于勞動者們應該都是知道,如果公司無故辭退自己是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的,下面一起來看看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1
一、無緣無故被辭退公司如何賠償
根據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單位無故辭退員工,是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中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員工被違法辭退如何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通常被違法辭退員工根據法律規定,有兩種維權方式可選擇。
第一種方式:接受被公司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接受被公司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收集相關證據,以便進一步向公司索賠。
此種方案比較適合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長,勞動合同即將到期或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較短,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索取較多的經濟補償金,在向公司索賠時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主張索賠項目:
(1)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2)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3)爭取代通知金以及25%的經濟補償金;
(4)違法辭退的要求補償2倍于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5)如果沒簽勞動合同的還可以追討二倍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種方式: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恢復雙方勞動關系,并按原工資標準補發工資。此種方案適合于工作時間較短,薪金較高的員工
因為如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數額較低,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補發的工資額遠高于經濟補償金數額。選擇此種方案要注意員工在被辭退或被解除勞動合同中是否存在過錯。
根據此方案,在向公司索賠時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主張索賠項目:
(1)公司違法辭退的情況下,撤銷辭退決定,恢復雙方勞動關系;
(2)公司違法辭退的情況下,按照原工資標準補發自辭退到判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和25%的經濟補償金;
不同的維權方案在法律上產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效果一:如果被確認為是違法辭退員工,用工單位面臨的法律后果是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向員工補發工資,或是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效果二:如果被認定為辭退行為合法,用工單位要面臨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及代通知金的法律后果。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2
一、突然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突然辭退,這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事情。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作為賠償。
一般來講只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過錯的情況,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公司拒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勞動者可申請勞動仲裁。
一般會通過仲裁公司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應付補償金的兩倍。但是如果是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二、哪些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哪些情況下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員工突然被公司辭退的,是否有補償要看情況,只有員工存在法定過錯情況下,公司才無需賠償,大部分情況下都需要給補償。突然辭退說明沒有和員工溝通協商,這樣就是非法辭退,公司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公司突然辭退員工有什么補償3
公司突然解雇如何補償員工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開除工人有沒有賠償 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公司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范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被單位無故辭退了要怎么辦
1、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員工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后,開庭,然后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