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一、正面回答
破產清償債務的順序如下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為第一順位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為第二順位;
3、破產債權為第三順位。
二、分析詳情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由清算組接管公司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行政法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四、破產清算債務清償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法律分析】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股份公司破產清償順序如下: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
2、所欠職工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的工資、劃入職工賬戶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的社保費用、經濟補償金;
3、所欠的應由公司繳納的社保費用、欠繳的稅款;
4、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2、所欠職工的工資、劃入職工賬戶的社保費用、經濟補償金;
3、所欠的應由公司繳納的社保費用、欠繳的稅款;
4、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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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時的賠償順序企業破產清償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應先由清算組提出清償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2、破產人欠繳的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
擴展資料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
一)、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如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
破產財產范圍: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的所有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ā⒆ㄓ屑際酢⑸毯諾取?BR>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變現的價額超過其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的那部分財產。
破產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該部分工作主要是對企業的各項財產一一核實與確認,一般對企業的有形資產進行,包括核實與確認財產名稱、形成時間、原值、坐落、型號、新舊程度、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等。
(二)、破產財產的評估。這是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一般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
(三)、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是整個財產清算的最后一項工作。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對其的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法院對破產企業的擔保財產進行單獨登記,
2.抵押權人將擔保財產全部證明資料向清算組移交,
3.抵押權人將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擔保財產向清算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組出具解除抵押關系的書面證明,由清算組辦理擔保財產過戶手續,
5.清算組將擔保財產交由拍賣行拍賣,
6.清算組將擔保財產拍賣款項單列,扣除費用后,交給抵押權人。
破產賠償順序企業破產清償順序:第一支付清算費用;第二支付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等;第三繳納所欠稅款;第四清償其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他各項無擔保債務;第五在投資者之間分配剩余財產。股份有限公司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應按優先股股份面值對優先股股東分配;優先股股東分配后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的剩余部分,應按普通股股東的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如果剩余的財產不足全額償付優先股股本,則按優先股股東的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
具體如下:
1、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
2、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3、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債務的,按照比例清償。
4、債權人和債務人互負債務,抵消債務人財產;
5、擔保債權;
6、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然后清償職工工資、醫療補償金,再清償社會保險費和稅款
破產清算賠償順序是怎樣的按照以下順序進行破產清算賠償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2、破產人欠繳的除第一點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破產賠償順位題目 ,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