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車如何提車_出了事故扣車怎么提
#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全解析
## 一、事故后如何取回被扣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門會根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車主需要在收到通知后五天內取車。這個時間從檢驗報告和鑒定結果確定之日開始計算。交警部門會通過電話或書面方式通知車主。
取車時需要帶上身份證件和車輛相關證明文件。如果車主委托他人代領,需要準備書面委托書和代領人的身份證。車輛保管費用由交警部門承擔,但車主逾期不取車需要自行支付停車費。
## 二、長期不取車的處理辦法
如果車主超過三十天不領取車輛,交警部門會在政府網站或公告欄發布認領通知。公告持續三個月時間,期間車主仍可辦理取車手續。三個月公告期滿后,無人認領的車輛將進入拍賣程序。
拍賣所得款項會優先支付車輛保管費用。剩余金額由財政部門保管,車主可在三年內申請領取。超過三年未認領的款項將收歸國庫。被扣車輛如果屬于非法改裝或達到報廢標準,可能直接進行銷毀處理。
## 三、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規定
交警必須在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十天內出具責任認定書。對于逃逸案件,從找到肇事者和車輛之日起計算十天時限。需要做技術鑒定的情況,鑒定報告確定后五日內必須完成責任認定。
認定書需要寫明事故經過、證據材料、責任劃分依據等內容。交管部門正在推行網上公開認定書,但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的內容會進行加密處理。當事人可以在交管服務平臺查詢認定書電子版。
## 四、對責任認定有異議怎么辦
如果當事人認為責任認定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認定書后三天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需要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交,并提供新證據材料。上級部門會在三十天內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
對于交警拒不認定責任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起訴時需要準備事故現場照片、醫療記錄、維修單據等證據。法院審理期間可以申請車輛損失鑒定,必要時會傳喚目擊證人出庭作證。
## 五、事故處理中的費用問題
車輛檢測費、現場勘查費等基礎費用由交警部門承擔。但車主需要自行支付車輛維修期間的替代交通工具費用。人員傷亡案件的急救費由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后期通過保險或責任方追償。
停車費收取標準必須公示在交警隊辦公場所。超過三十天的停車費按每日最高20元計算,具體標準各地有所不同。當事人對費用有疑問可以要求查看監控錄像和收費明細單。
# 事故處理關鍵要點總結
1. 收到取車通知要立即行動,保存好通知短信或書面文件
2. 超過三天未收到認定書應主動聯系辦案民警
3. 對認定結果不服要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復核
4. 長期停放會產生高額費用,盡早處理最劃算
5. 保留所有票據和溝通記錄以備后續維權
車輛被扣期間,車主有權每周查看一次車輛狀況。如果發現車輛被不當使用或損壞,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重大事故建議咨詢專業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