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關于上述問題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的解析如下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一、2017年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內容:(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二)誤工費: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三)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六)住宿費:憑票支付,不得超過340元/天(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八)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1、深圳市城鎮居民賠償標準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級傷殘:893062.00元100000元二級傷殘:803755.80元90000元三級傷殘:714449.60元80000元四級傷殘:625143.40元70000元五級傷殘:535837.20元60000元六級傷殘:446531.00元50000元七級傷殘:357224.80元40000元八級傷殘:267918.60元30000元九級傷殘:178612.40元20000元十級傷殘:89306.20元10000元死亡893062.00元100000元2、珠海市城鎮居民賠償標準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級傷殘:727500.00元法院酌定二級傷殘:654750.00元法院酌定三級傷殘:582000.00元法院酌定四級傷殘:509250.00元法院酌定五級傷殘:436500.00元法院酌定六級傷殘:363750.00元法院酌定七級傷殘:291000.00元法院酌定八級傷殘:218250.00元法院酌定九級傷殘:145500.00元法院酌定十級傷殘:72750.00元法院酌定死亡727500.00元法院酌定3、汕頭市城鎮居民賠償標準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級傷殘:4444122.00元法院酌定二級傷殘:399709.80元法院酌定三級傷殘:355297.60元法院酌定四級傷殘:310885.40元法院酌定五級傷殘:266473.20元法院酌定六級傷殘:222061.40元法院酌定七級傷殘:177648.80元法院酌定八級傷殘:133236.00元法院酌定九級傷殘:88824.40元法院酌定十級傷殘:44412.20元法院酌定死亡444122.00元法院酌定4、廣州、佛山、東莞、惠州、中山、江門、陽江、茂名、肇慶、清遠、汕尾、揭陽、潮州、河源、韶關、梅州等地區城鎮居民賠償標準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級傷殘:661801.00元法院酌定二級傷殘:595620.90元法院酌定三級傷殘:529440.80元法院酌定四級傷殘:463260.70元法院酌定五級傷殘:397080.60元法院酌定六級傷殘:330900.50元法院酌定七級傷殘:264720.40元法院酌定八級傷殘:198540.30元法院酌定九級傷殘:132360.20元法院酌定十級傷殘:66180.10元法院酌定死亡604534.20元法院酌定5、農村居民賠償標準:傷殘等級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級傷殘:233386.20元法院酌定二級傷殘:210047.58元法院酌定三級傷殘:186708.96元法院酌定四級傷殘:163370.34元法院酌定五級傷殘:140031.72元法院酌定六級傷殘:116693.10元法院酌定七級傷殘:93354.48元法院酌定八級傷殘:70015.86元法院酌定九級傷殘:46677.24元法院酌定十級傷殘:23338.62元法院酌定死亡233386.20.00元法院酌定(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十)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十一)喪葬費:按上一年度城鎮、國有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十二)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賠償金標準一、交通事故九級殘疾賠償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九級殘廢賠償金計算公式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賠償年限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賠償多少錢
1、醫藥費: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
2、營養費:30元/天;
3、護理費:97.5元/天;
4、伙食補助費:30元/天;
5、殘疾賠償金:城鎮標準:21024.2元×20年×20%=84096.8元; 農村標準:7160.5元×20年×20%=28642元; (注: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被撫養人生活費 未成年小孩生活費:城鎮標準:15012元×(18歲-實際歲數)×20%÷2人;農村標準:5556元×(18歲-實際歲數)×20%÷2人 老人生活費標準同上:無勞動能力和無其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老人,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8、殘疾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精神撫慰金:九級殘疾一般為10000元-16000元。
10、鑒定費:憑發票報銷。
11、后續治療費:待時機發生后另行計算或鑒定評估。
12、誤工費:本人工資×具體誤工月數。
綜上所述,被撫養人為未成年的,撫養年限到18周歲為止,被撫養人為60周歲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按照農村人均純收入或者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年齡在75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九級傷殘精神撫慰金為16000元。
東莞交通事故傷殘十級賠償多少?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如下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殘疾賠償金 (一) 概念:殘疾賠償金是指由于相當嚴重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的人身損害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指使受害人身體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導致其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在此種情況下給予受害人一定數額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二) 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賠償金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5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6條:侵害他人身體致使其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賠償生活補助費一般應補足到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 (三) 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賠償年限×傷殘系數 如果賠償權利人能夠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則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殘疾輔助器具費 (一) 概念: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的情況下,為補償其喪失的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備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輪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 (二) 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輔助器具費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6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三) 計算公式: 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 (一) 概念: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情況下,對于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用,以維持其正常生活。 (二) 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殘疾賠償金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8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7條:侵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實際扶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當予以支持,其數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 計算公式: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應當區分被撫養人是否有其他撫養人,以及被撫養人是一人還是數人。 1、 被撫養人沒有其他撫養人的,撫養費應當由賠償義務人承擔,在計算時應確定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未成年人計算到十八歲,其他無勞動能力又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傷殘系數x賠償年限 2、 被撫養人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撫養費用 十級傷殘 10%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的具體標準解答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的標準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的解釋》第十二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骨折賠償標準車禍致骨折賠償一般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1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9級傷殘乘以20%,10級傷殘乘以10%。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東莞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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