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新車被撞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心里不舒服是正常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也是可以理解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車輛發生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了事故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如果是較大事故,會影響以后的二次售賣也是客觀現實。但是,折舊費是不被法律支持的,交警也不會支持所謂折舊費的要求。
原因很簡單,折舊費只會出現在物品的二次售賣中,也就是說,如果車輛修好后仍然原來的車主繼續使用,只要正常使用就不存在折舊費,只有在賣給別人時因為事故導致價格受損才會產生折舊費。但車主會不會賣車是不確定的,法律不支持任何不確定的東西。
汽車被撞后折舊費怎么算?汽車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折舊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計算加速折舊,也就是說起初使用的年限,折舊率很高,而具體計算應當根據該車輛的使用年限標準和車輛折舊計算方法進行確定,一般可以委托價格鑒定中心進行計算。
車輛折舊費計算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
稅法在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上有規定如下(最低折舊年限):房屋、建筑物為20年;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俱等為5年,殘值比例統一規定為原價的5%;因此,小汽車按稅法規定: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
即使是二手車,其折舊年限也是從購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車購買價值人民幣300000元,折舊年限5年,殘值率5%。該車殘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舊率=(300000元-15000元)/60個月=4750元用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了三年,折舊費=4750元*36個月=171000元。
剛買一年的新奧迪A4被撞壞了車子門,對方全責,定損之后折舊費(折損費)要么 要多少?剛買一年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新奧迪A4被撞壞了車子門,對方全責定損之后要折舊費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賠償一般是沒有的。目前我國的法律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暫時還不支持車輛折舊費的賠償。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折舊費
折舊費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原值,剔除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因素,按照規定的殘值率和折舊方法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從固定資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
會計上的金額,通常按資產原來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來計算,須定期記入支出賬內或從總收入中扣除,以彌補該資產的貶值。
三、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車輛被撞后折舊賠償標準是什么?車輛被撞后貶值損失誰來賠償
1、關于賠償事故車輛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的貶值損失是由事故責任方賠償。目前保險公司還沒有車輛貶值費這個理賠項目。盡管車子碰撞后造成價值貶損這是客觀事實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可目前保險公司不會為這部分費用買單。
2、今后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隨著車主維權意識提高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當索賠“車輛貶值損失”成為一種普遍現象時,不排除保險行業增設新的險種來填補空白?,F階段索賠貶值損失的賠償幾乎都是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的。
標準是什么
1、車況:車輛是否撞過(車架受損就不值錢開了一年的車被撞折損費 了);是否經常保養維修,車輛的行駛情況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觀的新舊程度。
2、時間或行駛公里數:車輛的出廠時間;車輛行駛的公里數多少。
3、費用:保險、路費、車船使用稅等是否齊全;有無違章罰款等。
4、車價:現在同一款車的價格。
5、車輛的車況比較好的話,第一年折舊XX%左右;以后每年X%-X%左右(以當年同一款車的價格)。
事故車輛貶值損失如何認定
1、現實中,并沒有一家權威機構就車輛的貶值損失能給出令人信服的科學評估,目前相關車輛貶值損失的評估也是依賴中介機構的評估鑒定,司法實踐中多由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鑒定,但評估鑒定的依據是參照二手車交易的評估方式。
2、將車輛列為待銷售的車輛與同類型未發生事故車輛的交易價格進行比對后得出的差價。這種評估鑒定的方法,缺少統一科學的鑒定評估標準,受市場行情、鑒定人員對不同購買者的心理因素考慮等諸多主客觀原因的影響,這樣得出的車輛貶值損失是市場價值損失。
3、而對車輛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而言,車輛的主要功能是滿足自身的使用需求,在事故車輛修復好完全可以進行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該車的使用價值并不存在貶損。
4、交警處理交通事故中,會有司機提出車輛因事故而貶值,要求責任方除承擔維修費用外,還需賠償車輛貶值損失,但這個要求目前還沒有得到具體法規的支持。
5、在事故處理中,交警一般只支持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方面,交警會支持出租車、客運車輛的營業性損失,對于這種不好核算的貶值損失,交警會請車主走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訴。
6、《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規都沒有對此有明確規定。因此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都是“就損失論損失”,對事故的直接責任進行賠付,而此類由事故產生的間接費用,保險公司一律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