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精神損失費賠償 標準 《精神賠償解釋》規定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了三種不同 精神損害撫慰金 賠償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 (1)對于造成死亡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的,應當賠償 死亡賠償金 ;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 殘疾賠償金 ;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 精神撫慰金 。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 (1)死亡; (2)重傷或者殘疾; (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 (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 (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生重大精神損害; (6)其他重大精神損害。 受損害人完全沒有犯罪行為或者犯罪事實并非受損害人所為的,可以認為是精神損害后果嚴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賠情況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范圍和標準是什么?精神損害賠償范圍如下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
1、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
2、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親屬因侵權行為遭受精神痛苦。
4、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因侵權行為而永久性滅失或者毀損。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為沒有造成死亡殘疾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嚴重的精神損害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1一、2021年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于造成死亡的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一、精神損失費賠償是什么
精神損失費賠償,是隨著《民法總則》的公布實施而在中國建立的一項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國公民權益的拓展。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人身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損害而要求侵害人給予賠償的一種民事責任,是現代民法損害賠償制度的重要組織部分。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是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行為,造成結果等決定。精神損失費賠償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精神損失費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為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為止關于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上的幾點因素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三、精神損害嚴重的標準:
(1)死亡;
(2)重傷或者殘疾;
(3)精神疾病或者嚴重精神障礙;
(4)婚姻家庭關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員嚴重傷害;
(5)因喪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業等)機會,以及對其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或者重大虧損等,產生重大精神損害;
(6)其家庭精神損失賠償標準 他重大精神損害。
受損害人完全沒有犯罪行為或者犯罪事實并非受損害人所為的,可以認為是精神損害后果嚴重。
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賠情況: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為原告;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親屬提起訴訟,列其他近親屬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