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所謂同命同價是針對以前實施死亡賠償中戶籍是農村與戶籍是城市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賠償標準不一致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假設以農村戶籍人員死亡賠償10萬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而城鎮戶籍可以賠償接近30萬。所以很多法律界人士針對此類賠償方式是否合理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是否違背民法上公平正義原則提出質疑,從而提出同一事故中同命同價理論。這個賠償方式也越來越被司法機關所接受,但是目前還是沒有成文法律規定說同命同價賠償,只是見于一些規章或司法解釋之類的規定。
綜上所述,所謂同命同價是指按照一個標準賠償,比如農村戶籍人員死亡,并指所有人員賠償金額一致。如同一起事故有農村戶籍人員死亡還有城鎮戶籍人員死亡,那么就統一按照城鎮標準賠償,不在區分城鎮戶籍或農村戶籍。年齡、所在地、扶養贍養關系及其生活來源問題等都會影響到賠償具體金額。
個人聲明:本人百度上答復僅于個人從事交通管理專業領域問題,不亂回復誤導廣大網友。同時也歡迎廣大愿意幫助他人解決交通管理專業疑問的交通民警或了解駕駛證管理、車輛檢驗、事故處理、保險理賠、交通違法處理等交管業務專業人士加入我們的--交通管理專業團。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案件中為什么“同命不同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按照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現狀,是城市和農村發展極端不平衡,肯定會造成城鎮居民得到的死亡賠償金比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要高好幾倍的情況。
因此這條規定使民眾產生了對命價賠償的誤解,認為同命不同價。實際上,作為死亡損害賠償項目之一的死亡賠償金,其主要賠償的對象并非死者,而是對死者家屬的一種精神上的撫慰,因為人的生命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賠償的內容并非命價而是死者的預期收益。
在同一事故中存在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死亡的情況,按照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這里規定的只是“可以”,法官的判決的時候一般會考慮城鎮居民的平均消費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高于農村居民,為合理地補償受害人親屬的損失,同時避免加重賠償人的責任,而對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應加以區別,如果受害人是農村居民,應綜合考慮受害人的經常居住地、工作地、獲取報酬地、生活消費地等因素加以判斷。如果受害人是農村戶口,但生活水平卻屬于城鎮居民水平,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會判決各受害人相同的死亡賠償金。
由于我國城鄉收入差距較大,不理解死亡賠償金性質,往往會造成“同命不同價”的誤解。大多數情況下,侵權人不會故意追究損害結果的發生。如果一味地追求相同賠償數額,往往會加重賠償人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同命同價的原則,那么如果是同一事故中多人傷殘是否適用呢?《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這個應該很明確了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說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是適用死亡的情況下吧,傷殘最多也只能按照等級確定輕重,輕重不同,不會同價。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這條規定是著名的什么原則《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的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這個應該很明確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了同一事故同命同價 ,說的是適用死亡的情況下吧,傷殘最多也只能按照等級確定輕重,輕重不同,不會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