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進行計算。營養費指的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交通事故營養費怎么賠償標準解答在我國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的法律規定中交通事故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營養費是一種輔助治療費用,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時,受害人需要營養輔助治療的,對于產生的營養費應當由事故責任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是什么2021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為一般一天20-40元。在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我國交通事故賠償營養費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的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二是不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的。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尋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知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而必要以尋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增補而付出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營養費賠償標準2021交通事故2021年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如下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一般來說,受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的賠償: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至40元。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國家規定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