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此外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營養費理賠標準一般來說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受害人可以請求營養費的賠償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一是受害人年幼、年邁或因嚴重傷害或者損傷部位特殊而影響進食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但治療醫院建議應增加特別營養的。營養費一般一天20-40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營養費,護理費怎么算?交通事故出院以后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護理車禍出院后營養費賠償標準 的費用是按照務工的費用來進行計算的。而營養費一般情況是按30塊錢一天來進行計算的。營養費用賠償不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