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受害人死亡的,還要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
1、醫療費,包括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等。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住宿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5、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結合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計算。
8、殘疾輔助器具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中受傷賠償標準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的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幾種。
1、醫療費(掛號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他)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注明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5、住宿費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原則按照國家公務人員出差標準)
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金額標準是多少交通事故 賠償金 額標準是多少與事故責任大小有關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并在治療終結后去 司法鑒定 機構評殘。 (1) 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標準價格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3) 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0) 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6個月總額計算。 (11)被 扶養 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2) 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3) 精神損害賠償 金。一般夠得上傷殘等級的,才能有此項賠償,一般最高5-8萬元,各地法院有稍微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