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死亡賠償金分割主體是死者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的近親屬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及法律依據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實務中均以繼承順序為原則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即死者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狹義的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就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分析】
1、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范圍,死者近親屬中賠償權利人是死亡賠償金的共有人。對于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首先應堅持自愿協商原則,由近親屬之間對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進行協商,確定各自應分配的數額。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3、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狹義的死亡賠償金權利主體便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此類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首先由死者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的家屬自行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應當由死者近親屬依法定繼承順序的相關規定平均分配: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如何分割死亡賠償金?該事故身亡賠償費用中:A、若是按工傷事故進行賠償的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則包含有以下幾項費用:一、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開勞動能力的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等)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由被供養人享有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依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大致按與死者共同生活、人身關系親疏遠近來確定分配比例,如配偶40%,父母子女各30%的比例分配,不過許多法院在處理習慣中,一般是均等分配的。B、若是按人身損害進行賠償的,則會包含有:一、喪葬費,(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二、被撫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開勞動能力的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等))由被供養人享有;三、死亡賠償金,原則上由配偶、父母、子女均等分割;四、精神撫慰金(若主張或賠償義務人給付了的),亦是大致可按與死者共同生活、人身關系親疏遠近來確定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