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做了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下一步該怎么做。這就要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你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鑒定結果了。
1、如果鑒定上傷殘等級了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那么就要把鑒定等級的證書,交到,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有肇事方的保險公司,賠償傷殘賠償金。
2、如果沒有鑒定上傷殘等級,那么,保險公司就不能賠償傷殘賠償金,但要保管好,鑒定費的發票,這個鑒定費,是按照雙方責任劃分的比例共同承擔的。
3、傷殘鑒定,要先到交警部門開具一個傷殘鑒定,委托書,由交警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也就是有資質的鑒定機構來做鑒定,不能隨意到外面找一家公司就鑒定,否則你的鑒定結果法院可能不認可。
車禍傷殘鑒定流程怎么走發生交通事故后做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程序如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復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程序如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1、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隊提出傷殘鑒定申請;2、交警大隊在作出初步審查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向傷者發出《傷殘鑒定預約通知書》;3、傷者持《傷殘鑒定預約通知書》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評定;4、鑒定人根據檢查的結果和醫院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在法定的三十日內作出傷殘鑒定的結論。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后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實事求是地評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是怎樣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程序 : 第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接受檢驗、鑒定、評估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第二,公安交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給當事人。 第三,當事人對自行委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第四,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與第一次的時限相同。 第五,制作評定書,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第六,作出鑒定結論,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交通事故后傷殘鑒定程序是什么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 傷殘鑒定機構 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完后續程序 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 做傷殘鑒定 。 在 交通事故案件 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殘疾賠償金 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