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 交通事故傷者傷者拖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了3年不處理已經不可以向法院上訴了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因為人身傷害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的賠償訴訟有效期只有一年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超過了一年有效期就不能申訴了,所以傷者可能得不到賠償了。
事故拖3年不處理,肇事者不能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政責任追究有效期是兩年。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的,不再處罰,因此,如果二年內無人報案,交通事故的責任人可能不會被行政處罰。
而刑事責任追究有效期是三年了。若超過了3年,不僅得不到賠償,肇事者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后果由傷者自行承擔。
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傷者與保險公司談不攏,通常向法院對肇事者及法院提起上訴。在傷者賠償金額中,除了醫藥費用,還有交通費、醫院伙食費、住宿費、誤工費、養護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保險公司是不賠的。經常傷者在賠償金中最容易起爭執的就是除了醫療費以外的費用,若肇事者不賠償,傷者應該收集好相關票據,作為上訴的相關證據。
若傷者的醫療費用,超過了車主的保險限額,那么多出來的部門也應由車主自己承擔。
事故不處理對誰不利
若事故拖著不處理對雙方都不利,時間長了,公安機關部門對事故現場取證就變的困難,而當事人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時候也很難能獲得有用的證據。不僅對取證有影響,而且還影響車主年審、過戶問題,導致無法進行年審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公安機關交通部門因收集證據需要,也可以暫扣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
傷者和保險公司金額談不攏怎么辦?協商不下就走司法程序。
保險公司一般主要賠付直接損失,所以最好連肇事方一起起訴,由法院來判決。
開車撞到人傷者出院后對保險理賠不滿意要怎么弄?您好,這個需要看未調解成功的原因是什么,是傷者請求賠償金額不合理還是保險公司賠付不合理。如果保險公司原因,可與保險公司再協商。對自己墊付的費用可以找保險公司理賠,也可以等傷者起訴到法院后一并通過法院處理。
一:保險公司理賠些什么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
通常保險公司理賠包括賠償和給付兩種,具體理賠范圍取決于保險類型、保險標的以及保險合同的相關賠付條例,因此要以投保人購買的保險合同具體內容為準。
比如平安保險的一年期意外險,理賠范圍包括一般意外身故或傷殘、意外醫療、住院誤工津貼、救護車費用報銷、交通意外身故或傷殘等。
二:保險公司的理賠時效
保險理賠的時效分兩類: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其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2 年。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保險公司和傷者談不攏 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三:保險公司的理賠程序
保險理賠程序按照以下步驟走:
1、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保險人;
2、保險人立案查勘;
3、審核證明和資料;
4、核定保險責任;
5、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 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 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